扎紧“笼子”:三部党内法规密集出台

07.01.2016  10:57

  新年伊始,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施行,为8700多万党员进一步拧紧了党规党纪的“发条”。
  2015年,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迈出重要步伐,《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上述两部法规先后修订出台,磨亮了巡视监督的“利剑”、标明了理想信念宗旨的“高线”、划清了党规党纪的“底线”,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之笼扎得更紧。


   确立自律“高线”


  为突出以德治党,展现共产党人高尚道德追求,体现古今中外道德规范从高不从低的共性要求,中央修订出台了廉洁自律准则。

  新准则化繁为简,把原有的3000多字浓缩成约300字,鲜明提出“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为全体党员确立了努力践行的高标准,也成为中国共产党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向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

  适用范围更广,这是新准则的一大变化。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指出,新准则适用范围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其中,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规范,也不再限于“廉洁从政”,而是扩展到用权、修身、齐家等方面。

  新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向善,将原准则“8个禁止”“52个不准”等“负面清单”内容移出,树立起一条看得见、够得着、易懂易记的“高线”。

  新准则发布后,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学习领会,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一种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正在全党逐渐形成。


  划清纪律“底线”


  坚持纪法分开、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纪律挺在前面,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这是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最突出的亮点。

  在法规修订过程中,删除了原条例中70余条与现行法律法规重复的规定,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新的违纪条款,将原条例中的违纪行为整合修订为六大类,从而为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厘清了一份“负面清单”。

  “把纪律细化、具体化,让党员有了更明确的遵循,这些变化无不体现了一个‘严’字。”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教授戴焰军说。

  条例出台后,党内外高度关注。围绕“什么是妄议中央”“党员用自己的钱买豪车名表是否违纪”“明显超过出正常礼尚往来的标准是什么”等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中央纪委以访谈、解读等形式给予权威回应,澄清了概念,统一了认识。

  参照新的条例,近期各级党委纪委通报的案件中,出现了“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非组织政治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等新的“纪言纪语”,以案释纪,在广大党员心中逐渐树立起党规党纪意识。


   磨亮巡视“利剑”


  巡视是党内监督的“利剑”。2015年8月,中央颁布实施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将党的十八大以来许多行之有效的巡视工作方针和经验做法,以党规形式固定下来,使巡视这把“利剑”更准、更快、更灵活。


  翻开新的巡视工作条例,处处贯穿着“创新”二字:


  ——紧扣党的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六大纪律”,对“四个着力”监督内容作出新的概括;


  ——将“实现巡视全覆盖、全国一盘棋”写入“总则”,使“全覆盖”成为新的“刚性”要求;


  ——明确规定“开展机动灵活的专项巡视”,把巡视从程序、时间、对象等固化模式制约中解放出来……


  近半年来,巡视工作在新条例指导下,坚持问题导向,力求对症下药,对巡视移交的一批中管干部问题线索进行了立案查处;创新工作方式,加快推进速度,实现了对中管央企和金融企业的全覆盖,使党内监督不留空白、震慑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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