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民企建“打假办”自助维权9年

27.03.2015  12:42

  中工网讯 (记者 杜鑫)“又来了!这不用咱的‘打假办’检测,一看就是假的。”山东源根石化有限公司董事长姚连志绕着满载桶装润滑油的卡车转了一圈说,“用户投诉产品不合格,退回来让我们检测,可从外观看就知道这不是我们生产的产品。”这是记者3月20日在该民营企业采访时见到的情景,并由此感受到企业自助维权的艰难。

  这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生产的润滑油拥有“中国驰名商标”称号,与此同时,一些“傍名牌”的假冒伪劣产品也充斥市场。为此,该企业2006年专门建立了“企业维权办公室”,这就是姚连志口中的“打假办”。

  “每周至少接到3次假冒举报电话。”该企业“打假办”工作人员贾玉波介绍说,“自建立以来,共查获山东、湖南、河北等地假冒伪劣商品近万吨。”

  企业抢了政府职能部门的“饭碗”,自建“打假办”,听起来很“任性”。姚连志却道出了他的无奈:“润滑油不是“技术”含量特别高的产品,假冒伪劣产品对我们的冲击很大,而职能部门的监管却长期不到位,这就倒逼我们自助维权。”

  据悉,在地方,工商部门负责流通领域和市场上的商品质量监督管理,质监部门负责生产领域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假货很多是在流通环节被发现的。检测润滑油产品是否合格,需要50~60种仪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商部门工作人员说,地方工商部门的硬件、软件条件都跟不上。

  “‘检测不便’最后就变成了不检测,只能我们自己查实后再举报给他们。”这还不算什么,让姚连志郁闷的是有些地方保护主义盛行。“在许多地方,我们查到假冒伪劣商品,向当地工商局投诉,他们往往以手续不全、证据不足为由进行推诿。”

  实际上,成立“打假办”的润滑油企业不止源根石化一家,长城润滑油的打假维权中心就成立了10多年。而在泉州,已有20多家服装、鞋等品牌企业专门成立打假部门。

  企业自建“打假办”往往要消耗大量人力、物力。源根石化“打假办”共7人,其中3人由片区经理兼任,其余4人是专门从社会上聘请的律师。该企业每年为此花费在人力、车辆调度、取证上的成本超过百万元。“本该政府做的事,却让企业自己承担。”姚连志告诉记者,取证要购买假货进行检测,明知是违法行为,却迫不得已。

  “打假是政府的事情,企业的精力本该放在生产经营上。”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维维认为,企业自建“打假办”会造成市场交易成本的增加,也会导致经济运行效率的下降。而且企业没有执法权,如果职能部门不配合,企业的“自助式”打假便无用武之地。

  【采访手记】

  企业和职能部门在打假上的“主体错位”并不算新鲜,新华社在10多年前就曾报道过,为减少或消除假劣商品对正品的冲击,越来越多的企业投入到打假行列。

  但是,一个企业自助维权9年着实让记者惊讶。9年前,或许尚可用监管部门人力、财力、技术力量不足等原因来解释打假主体发生错位,而9年后再拿同样的理由来解释,恐怕难以服众。

  10多年前,本报曾呼吁打假主体错位现象必须予以纠正,直指这种现象会导致有关职能部门功能的弱化和执法权力的异化,会导致市场打假秩序的混乱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泛滥。“企业投入大量财力研发出新产品,过不了多长时间就有假冒产品问世,谁还愿意创新?”姚连志坐在办公室的沙发上愤怒地说,“一颗老鼠屎就能坏一锅粥,假冒产品泛滥,我们生产的正品有时都没人信了,谁来负责?”姚连志的问话也是不少企业家的心结。江苏一家家纺企业负责人就曾跟记者抱怨:由于遇到地方保护主义等阻力,很多时候只能放弃维权。

  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是政府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不可否认,国家有关部门近年来不断采取措施加大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打击力度,收到了不错的成效。但企业自建“打假办”表明,有关部门的市场监管水平还有待提高。而地方保护主义盛行的地方更应该反思:假货泛滥,到底是“难作为”还是“不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