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共享 联合执法治污” 临淄、青州达成边界环境联动执法协议

13.09.2016  14:07

  为进一步构建环境联动执法工作机制,深化临淄、青州交界区域环境执法交流合作,妥善解决边界环境污染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持续改善环境质量,近日,淄博市临淄区检察院与青州市检察院、临淄区环保局以及青州市环保局在青州市院召开联席会议,就建立完善临淄、青州两地跨区域环保联合执法机制进行沟通交流。

  会议介绍了两地检察机关与环保部门在前期就建立跨区域环保联合执法机制开展的各项工作、进展情况以及下一步的工作实施计划。随后,临淄区院检察长李玉泉、青州市院检察长王兆生分别作了发言,强调“建立临淄、青州以淄河为中心的跨区域环保联合执法机制意义重大,检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与环保部门的沟通联系,抓好各项活动的贯彻落实,为淄河流域环境改善做出更大贡献。

  两地检察机关、环保部门的与会人员还对如何有效解决淄河流域跨区域生活污水排放、有害气体污染、扬尘污染;如何完善检察机关和环保部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结果反馈等协调机制;如何完善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序衔接机制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会后,两地检察机关与环保部门就建立跨区域环保联合执法机制举行了文件会签仪式,共同签署了《行政边界地区环境联动执法协议》,双方按照“联合治污、团结治污”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了“坚持共防共治、坚持三个统一、坚持属地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实行信息共享、实行联合执法”六项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