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推动法院执行工作意见 力争年底基本解决“法律白条”

20.05.2017  04:52

  中国山东网5月19日讯 (记者 周玉森)今天下午,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关于进一步推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全省法院在年底前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法律白条”问题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所谓执行难,是指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得不到执行,具体表现为“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社会上形象比喻为“法律白条”。

  据山东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陈新伟介绍,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全国“两会”上庄严承诺,“要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我省作为重点推进地区,今年年底前要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任务。同年6月,出台的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中要求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国家发改委等44家单位也联合发布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对法院执行难问题进行了重点工作部署。

  陈新伟介绍说,虽然山东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总体较好,但执行难依然没有得到明显改观,制约影响执行工作的各种因素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执行积案数量较大,执行队伍人少案多矛盾突出,规避执行、妨碍执行、抗拒执行等现象屡有发生,联动惩戒“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效果不够明显,年底前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任务,时间紧迫,工作繁重。

  为此,《意见》根据中央和省委的有关指示精神,在贯彻实施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的基础上,结合当前面临的形势任务,对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重点工作和重要方面提出要求,从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联动机制建设和法院执行能力建设、提高执行工作信息化水平、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强化监督检查等方面作出6条倡导性意见,号召各机关、单位和组织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开展执行工作,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强大合力,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热切期盼,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作者:周玉森         编辑:温伟伟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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