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交出扫黑除恶优异答卷:以超常措施狠抓破案攻坚

17.01.2019  14:31

    我省公安机关交出扫黑除恶优异答卷——

    以超常措施手段狠抓破案攻坚

    记者 滕敦斋 通讯员 滕世雷 刘贵增 报道

    本报济南讯 岁末年初,我省公安机关交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异答卷:2018年,全省公安机关侦办涉黑案件83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381起,侦办涉恶共同犯罪案件2910起,查处涉案资产27.6亿元,打击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全省公安机关以超常措施和手段狠抓破案攻坚,各项打击指标均位居全国前列。在工作措施和手段上,主要有三个方面创新:一是打准打狠与打早打小并重。省公安厅联合省检察院分4批挂牌15起涉黑案件,密切跟踪督办。涉黑案件和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分别由市、县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专案组长,多措并举,强力攻坚。以农村地区黑恶势力犯罪为重点,严厉打击9类涉恶犯罪,严惩“村霸”“市霸”“行霸”等各类黑恶霸痞分子,侦破9类涉恶案件9186起,同比增长72%。二是整体推动与专项打击并进。结合我省治安实际,组织开展“铁拳”“金剑”集中行动,严厉打击侵蚀基层政权、欺行霸市、欺压百姓的“土霸王”和扰乱金融秩序、侵占公私财物的“套路贷”。共打掉“土霸王”涉黑组织30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24个,打掉“套路贷”涉黑组织17个、恶势力犯罪集团98个。三是打财断血与打伞破网并举。彻查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依法没收非法所得。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严惩黑恶势力“保护伞”,全省公安机关共移送“保护伞”线索1087条。

    线索排查是扫黑除恶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我省公安机关深化、细化线索排查,成功侦破一批涉黑恶大要案件。省公安厅制定摸排核查涉黑涉恶线索暂行办法,实行分类处理、分级核查,对实名举报及时反馈,确保群众满意。为做细线索摸排,省公安厅两次部署开展涉黑恶线索摸排集中行动,对全省8.2万个行政村和30余万名“两委”成员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摸排和日常滚动摸排相结合,紧盯“黑物业”“黑物流”“黑旅游”“黑中介”“黑金融”等新领域,密切跟踪网络借贷、暴力传销、自媒体敲诈等新犯罪现象。为做实线索核查,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普遍建立核查工作专班,实行统一受理、分类核查、相关成员单位共同负责的核查工作机制。为做精线索研判,全面梳理涉恶案件发破案情况,健全完善涉黑涉恶高危人员数据库,通过大数据碰撞比对,提升发现和精准打击能力。

    为提升扫黑除恶整体合力,省公安厅与省法院、省检察院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制定下发十余份指导性文件,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增强合力。强化警种配合,省公安厅25个成员单位全部制定扫黑除恶工作方案,全警全力,协作攻坚。强化政法协作,出台建立协作机制、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强化打击洗钱犯罪等文件,统一执法标准,提升办案质效;实行“大三长”“小三长”联席会议、案件会商通报等制度,建立侦查环节提请检察院、法院提前介入机制,实现快侦、快捕、快诉、快判。强化工作衔接,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快速移交、双方反馈机制,开展同步办案、联合办案,切实增强“打伞”力度。

    “我们始终把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省公安厅带头实行重点案件由‘一把手’挂帅指挥、重要线索由‘一把手’阅批调度、重大事项由‘一把手’牵头推动,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了线索摸排、集中收网、线索清零等6次集中行动,掀起一个又一个打击高潮。”省公安厅有关负责同志说,“现在看效果很好,全省治安警情和刑事警情都大幅下降,群众的安全感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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