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药监局提醒,不要购买安徽产的7批次不合格食品

04.05.2018  08:42

  5月3日,记者从山东省食药监局获悉,日前,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了5类食品的监督抽检,其中,餐饮食品76批次,合格72批次,不合格4批次;茶叶及其相关制品76批次,全部合格;蜂产品17批次,全部合格;蔬菜制品51批次,合格48批次,不合格3批次;调味品27批次,全部合格。有关专家提醒消费者,要当心上述7批次不合格食品。

  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1.宣城福星餐饮文化有限责任公司经销的丁永梅供应的猪肉(生产日期/批号:2017/9/21),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1.20×103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承检机构为安徽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2.宣城福星餐饮文化有限责任公司经销的王荣春供应的中华鲟鱼(生产日期/批号:2017/9/21),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268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承检机构为安徽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3.宣城市德天肥牛海鲜火锅店经销的孙迁供应的雪龙黑牛(牛肉)(生产日期/批号:2017/9/17),莱克多巴胺检出值为0.70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承检机构为安徽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4.六安市金安区龙凤阁生态庄园经销的大江供应的牛肉(生产日期/批号:2017/9/28),克伦特罗检出值为1.37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承检机构为安徽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5.安徽龙香源食品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经销的安徽龙香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野蒜(生产日期/批号:2017/7/18),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0.122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承检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6.泾县如海贸易有限公司宣纸城分公司经销的干蕨菜(生产日期/批号:2017/8/3),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0.09/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承检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7.六安市安六绿珍商贸有限公司经销的笋衣(生产日期/批号:2017/9/10),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58g/kg,标准规定为≤0.2g/kg。承检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作者:杨润勤         编辑:王翼莉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