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多措并举抓好高毒剧毒农药专项整治工作

19.03.2015  12:37

  为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巩固近几年开展高毒剧毒农药专项整治活动成果,近期,肥城市五项措施在全市继续开展了高毒、禁限用农药专项治理行动。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逐级落实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农药生产经营单位、农产品生产主体为高毒、禁限用农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对因整治不到位、疏于管理而发生重大案件和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严格依照《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行政执法,加强对农药生产、储存、销售和使用全过程的监管工作。一是加强核准经营资格审查。对高剧毒农药经营的管理要实行定点核准,严把关口,认真审核,从源头上保证农药流通安全,不断健全高剧毒农药营销网络。二是严把市场流通关。及时对辖区内农药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排查摸底,严格控制高剧毒农药流通。重点以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散商游贩为重点,继续组织专项整治行动,打击违法销售高剧毒农药的不法行为。三是鼓励、督促各农资经营店应用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平台,做好完整的进销台帐,实现农药销售的全程监控和可追溯机制。各高毒农药定点农资经营店在往年设立蔬菜农药专柜的基础上,增设高毒农药专柜,在醒目位置张贴统一印制的标贴。四是积极开展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抽检工作,对不合格样品都要追根溯源,对发现违规使用农药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查处。

  三、加强配合,严格执法。农业、工商、食安、公安、供销、新闻媒体等部门要沟通协作,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建立健全区域间、部门间的联动协作制度,形成执法监管合力。不断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五不放过"原则,即对问题产品没有按规定处理的不放过;违法行为未受到处罚的不放过;涉嫌犯罪案件没有移送的不放过;该吊销证照未提请吊销的不放过,该取缔而没有取缔的不放过。真正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

  四、健全机制,保障安全。及时建立和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警机制,加强对网络舆情的监控,对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要迅速反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散和发酵。加强正面典型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将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好阶段性工作总结,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调整,对典型经验要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指定专人报送情况,确保治理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五、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充分利用宣传车、村广播、宣传标语、过街联等方式,广泛宣传国家禁用、限用高剧毒农药的危害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整治进展等情况,形成高压态势。鼓励社会各界对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高毒、禁限用农药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举报, 实行有奖举报政策,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集中整治工作。(肥城市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