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下新增20处社区抓拍点位 小区周围也不能“任性”停车了!

09.11.2016  20:37

私家车占据非机动车道,把电瓶车逼上机动车道;本就不宽的社区道路上停靠一排车辆,想调头门儿也没有……历下区的私家车主们注意了,历下交警大队在辖区15条主次道路及社区周边新增20套抓拍设备,对违法停车行为进行抓拍取证。今后你还敢“任性”停车吗?

此次新增抓拍点位主要利用现有社会资源,将辖区内各办事处、居委会等合适的监控来源接入历下交警指挥中心系统,对在主次道路及社区微循环道路上随意停车、乱停乱放现象进行大力整治,抓拍取证,依法进行处罚。

备注:

   10390: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不扣分,罚款100。

   73390: 在设置有禁止停车标志或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违法停车的,扣3分,罚款100。

  除了上述抓拍点位外,历下辖区内有15条禁停道路,经十路,泉城路,历山路,泺源大街,和平路,二环东路,旅游路,明湖东路,花园路,解放路,大明湖路,黑虎泉西路,黑虎泉西路,趵突泉北路,舜耕路。在设置有禁止停车标志或标线的道路上违法停车者将被罚款100元、记3分;

  值得注意的是,抓拍禁停区域内均有“停车行为违法,请立即驶离,电子监控抓拍”提示牌。在该路段违法停车,即使车内有人也可以抓拍,因为禁停提示牌相当于交警在不断告知。

  同时,上述抓拍设备主要抓拍违法停车,但对其他违法行为仍可取证,进行处罚。如遇生病、车辆故障等突发情况而造成违停的,需向交警部门提供书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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