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抓获犯罪嫌疑人8558名 挽回损失上百亿元

14.05.2019  16:42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5月14日讯 (记者 刘自锐)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中了解到,2018年,山东省公安机关共受理经济犯罪案件878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558名,挽回直接经济损失上百亿元。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修潍青介绍,2018年,山东省共立非法集资案件631起,涉案金额85亿余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028名。共立传销案件35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02名,挽回经济损失10.97亿元。

  严厉打击假币犯罪,立案11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3名,打掉制售假币工具的源头窝点4个,捣毁制假窝点67个。成功破获“2.06”、“3.29”两起伪造货币案,铲除辐射全国的假币源头窝点。近年来山东省打击假币犯罪工作成效突出,受到国务院反假币联席会议通报表彰。

  开展区域性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专项行动,立案51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43人,挽回经济损失40余亿元,切实净化了全省金融生态和信用环境。破获刘某伟涉嫌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案,成功从新加坡追回涉案资金人民币832万元,创下近年来山东省公安经侦部门从境外单笔追回涉案资金的最高纪录。

  严厉打击侵权假冒犯罪,立案414起,涉案价值1.79余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486人。在公安部经侦局组织的“春雷”“云鹊”等系列打击侵权犯罪专项行动中成绩突出,公安部颁发嘉奖令予以表彰。

  严厉打击保险诈骗犯罪,发现省内职业保险诈骗犯罪团伙9个,扩线打击相关联团伙19个,查明犯罪事实300余起。成功打掉龚某成等保险诈骗犯罪团伙,查实犯罪事实52起,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1.7亿余元。

  加大境外追逃追赃力度,积极开展“猎狐行动”。全省共从美国、韩国等18个国家和地区缉捕、劝返犯罪嫌疑人41名,成功规劝“百名红通人员”王清伟回国投案自首,标志着山东省公安机关负责缉捕的“百名红通人员”已全部到案。

  修潍青说,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具有极强的隐蔽性、欺骗性。广大群众要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警惕利用高科技产品、公益慈善、创业创新、扶贫养老等噱头的经济犯罪活动。无论打着什么样的旗号,如果其经营的项目并不创造任何财富,却许诺能够支付高息,或只要交钱入会、发展人员就能获取“回报”的,务必保持高度警惕。防范非法集资、传销等经济犯罪,远离骗局,最根本的还是要克服贪欲,不要幻想“一夜暴富”。如果抱着侥幸心理参与其中,最终将会落得血本无归、倾家荡产,甚至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害人害己。

作者:刘自锐         编辑:李真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