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部分抗肿瘤分子靶向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06.01.2017  12:33

    记者从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自1月1日起,甲磺酸伊马替尼片(胶囊)、盐酸埃克替尼片等19种抗肿瘤分子靶向药和其他疾病特效药纳入山东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此举将大大减轻相关疾病参保患者的医疗负担。

    抗肿瘤分子靶向药价格一般较为昂贵,部分药品价格在几千元甚至上万元左右。山东省人社厅按照山东建立大病保险制度的有关要求,组织专家评审谈判,将19种抗肿瘤分子靶向药和其他疾病特效药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其中甲磺酸伊马替尼片(胶囊)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注射用地西他滨、来那度胺胶囊等18种药品纳入大病保险支付。

    山东省下一步还将针对相关药品做好责任医师、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确定工作,积极协商定点医药机构、有关企业做好药品配送和后续服务,并及时更新信息系统,确保参保人员按时享受相关待遇。(邵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