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报:深化改革,注重创新,打造公共文化惠民新常态

13.04.2015  12:49

  今年初,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提供了遵循。

  详读《意见》绘就的文化民生蓝图,可以看到在5个方面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一是在服务价值取向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强调公共文化服务发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强调发展成果要惠及全体人民、由人民共享。二是在服务发展目标上,坚持标准化、均等化发展。强调要以基层为重点,按照一定标准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实现老百姓基本文化权益政府兜底,逐步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三是在服务内容提供上,对于提供什么,坚持接地气、近乡土,传承和发展优秀传统文化,强调建立群众文化需求评价和反馈机制,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对于由谁提供,坚持政府主导,同时引入竞争机制,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对于怎样提供,强调要推动和保障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实施文化惠民项目,开展流动服务和数字服务,建立帮扶机制。四是在服务形式创新上,强调促进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提升现代传播能力。五是在服务保障机制上,坚持改革创新,强调要加强统筹管理,推进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完善服务考核评估,建立公共文化服务评价体系;加快建立健全文化法律制度,依法保障公民的文化权利。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福建省要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和文化部通知要求,按照省委发布的《福建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对照《意见》要求结合福建实际,深化改革创新、找准工作抓手、出台务实举措、抓好政策落实,打造公共文化惠民新常态,是福建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任务。

  一是落实牵头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形成政策共同制定、设施网络和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共同建设的格局。牵头制定符合福建实际的实施方案和服务标准,并以省委、省政府的名义印发,推进全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推动制定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实施方案,推进编制公共文化服务政府采购和资助目录。

  二是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管理运营机制改革,加大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力度。牵头整合基层宣传文化、农家书屋、广播电视、体育健身、科学普及等设施和资源,试点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并配套建设群众文体活动场地,实现乡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推进建立以县级文化馆、图书馆为中心的总分馆制。福建省图书馆试点组建理事会,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逐步推广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等组建理事会,形成多种模式的公共文化机构理事会制度。

  三是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提高软件服务水平。加强各级各门类公共文化服务管理人才培养,多途径开展基层文艺骨干培训,提高基层公共文化管理人员的活动开展、场所管理、文艺策展、展品收集、宣传推介等能力,推进基层文化队伍的培养、培训常态化。盘活存量、优化结构,落实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中心)编制配备不少于1名至2名的要求,规模较大的乡镇适当增加。出台《福建省村级文化与食品安全协管员管理办法》,加强对村级文化协管员队伍的管理。稳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培训上岗制度,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人才激励和保障机制,为现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四是以均等化保障文化民生,打造公共文化惠民新常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强调“以人民为中心”,文化民生是根本。福建将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保障机制,加大资金、项目和政策支持力度,推动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原中央苏区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以城带乡”联动机制,因地制宜开展“结对子种文化”活动,加强基层文化建设。实施文化精品工程,制定并实施福建戏剧特别是地方戏曲保护与扶持计划,继续实施“扶持非遗文艺院团公益惠民演出”为民办实事项目。通过低票价演出、发放文化惠民卡(消费券)等方式,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适当文化消费补贴。推进公共文化数字化平台建设,完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社区和乡(镇)文化站(中心)以及数字图书馆、公共电子阅览室等设施,推进“海上丝绸之路数字文化长廊”项目立项建设,启动海疆数字文化长廊建设工作,扩大“文化一点通”的推广应用,推进“福建文化记忆”数据库群建设。整合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加强对涉台历史文化资源的传承保护和弘扬,继续开展宗祠文化普查、书院普查及其资源建设,开发特色数字文化产品。以厦门、三明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建设和闽南生态文化保护区为抓手,推进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作者:福建省文化厅厅长 陈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