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见男子烈火中灼烧 拍摄者冷漠拍42秒视频(图)

17.04.2016  10:46

 

  15日下午至16日凌晨,广东消防的官方微博一连更新五条微博,言辞极为严厉地回应了一段名为《火灾拍摄者残忍42秒》的视频及其拍摄者。记者获悉,该事件4月14日发生在广州市花都区,视频中呼救的男子最终在大火中丧生。

  这段题为《火灾拍摄者残忍42秒》的视频在网络上带来了数十万的点击量。该段视频显示:一户居民楼上突发大火,楼内男子被大火逼到一个外窗的防盗窗上,哭喊着大声呼救。有网友跟帖称,“屋主李某被熊熊燃烧的烈火逼到防盗窗上,绝望的哭嚎声让人触动。但是,视频拍摄者却稳稳当当地拍摄了42秒……”

  随后广东消防部门对这起火灾进行了通报:4月14日16时许,花都警方接到报警,称新华街横潭村北闸某住宅楼5楼发生火情。接报后,民警和消防官兵迅速到场处置,16时40分,现场明火被扑灭,火场内发现一具男性尸体。经核实,死者为该屋主李某(男,30岁,花都区赤坭镇人)。

  广东消防官微15日下午至16日凌晨连续更新5篇微博对视频拍摄者进行言辞激烈地回应:

  4月15日16:47 注意!强烈唾弃这条视频的拍摄者!

  没错!除了谴责和唾弃、可耻与可鄙,我们无法再对这条冷血至极的视频的拍摄者做出其他所谓“理性“和”冷静”的形容!不要求你是超人能飞过去破网救人,但在熊熊燃烧的烈火和男子绝望的哭嚎声中,残忍的42秒!你的手机端得好稳!

  18:19 不!灾难才怕人心!

  且不说每有灾险,解放军、武警、消防和公安民警冲锋在前,当然是职责所在,又有多少不胜枚举的热心街坊见义勇为,救他人于水火之中!!不,灾难才怕人心!@月照秦河:比灾难更可怕的是人心。

  20:34 我们的态度

  除了袖手旁观,其实我们还可以做得更多。

  22:43 我们可以做得更多!必要时请伸出援手!16日晨00:40 一些不吐不快的话

  我是怒了……瞬间怒了。

  问两个问题:1.如果视频中被烈火灼烧得发出惨叫的是消防哥的家人,消防哥会不会生气?答案不是生气,是会瞬间疯掉!2.如果视频中被烈火灼烧得发出惨叫的是视频拍摄者自己的家人,他会这样拍足42秒吗?消防哥并没有让他跑过去救人啊,只是谴责在面对这么绝望的呼救他竟然能稳稳地拍下还发出来啊。拍摄者记录下的是这个人最没有尊严和最无助的时刻,这样的做法对吗?难道,一个生命感受到的烈火灼肤之痛,竟然比不上发一条热点视频所引发的满足感?

  对于广东消防官微痛斥拍摄者一事,不少网友跟帖对拍摄者进行谴责。不过也有网友认为,光看这么一段视频无法判断拍摄者是否报警在先,而且拍摄者是在对面的居民楼内拍摄,非专业人员贸然施救有可能会白搭一条生命,也许拍摄者在无救援条件的情况下才选择拍摄取证,很难评判是非。 中新

   “残忍42秒”拷问自媒体底线

  对于一些网友“宽容”的看法,光明网刊文指出了拍摄者不当之处。

  第一,就算已经报警、就算徒劳无益,只要是出于人性本能,是不是也该把这揪心的42秒化为胶着与悲悯、化为手足无措或奔走呼号的悲情?第二,这样的视频,惨烈异常,事关罹难者的尊严,却以“社会花边”的姿态散布网络之间,算什么“拍摄取证”?把这样的火灾摄录下来,既无法警示人们如何预防,也没有附加任何人性提示,这种充满冷血而猎奇的心态背后,难免令人怀疑摄录的动机与良心。

  今年4月15日,是新国家安全法实施以来的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我们也深深知道,在这个风险社会,也许各种悲剧总会迎面而来。当风险来临、当灾难突袭,除了“死也要拍”的偏执,除了袖手旁观,莫非真没有别的选择?一句话,“残忍42秒”拷问的是自媒体底线,不管何时何地,伸手救人总比伸手拍照来得正义暖心。据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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