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环保局奋力推进环境应急管理工作

07.09.2015  04:21

  日前,招远市环保局举办了环境应急管理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会议。招远市环保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与涉重金属企业、涉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危险废物产生经营企业约44家的企业环保负责人共同参加了此次培训会议,共计54人。

  会议围绕“如何扎实做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展开培训。一是从环境风险隐患异常突出、突发事件诱导因素呈多样性和复杂性、社会关注度不断提高、问责力度加严涵盖范围加大四个方面分析了当前环境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阐述了做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构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的重要性;二是从制定出台背景和主要核心内容两方面,详细解读了《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三是通过实例“广西龙江河镉污染事件”、“山西12·31苯胺泄漏事故引发浊漳河水污染事件”对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应采取的正确调查处理程序与方法——“谁调查”、“怎样调查”、“调查什么”、“调查结论”、“责任追究与处理措施”进行讲解;四是详细讲解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环境风险评估管理、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的撰写等重点内容。

  对企业日常环境安全管理提出了更为严厉的要求:环保工作管理人员必须明确企业的环境安全主体责任,企业内部必须加强自身的环境安全理论培训;风险源企业要立即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及应急资源调查,重新编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包括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预案),并及时到市环保局备案;鼓励支持重点风险源企业委托第三方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环境风险评估》;将环境安全检查纳入企业日常工作管理中,建立长效机制和专项检查制度,自行开展检查,强效落实整改,建立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档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定期按照本单位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演练,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会议接近尾声时,招远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和企业环保负责人针对“如何切实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开展了大讨论活动。每个企业的环保负责人深入分析本单位情况,提出本单位在应急处置方面存在的困难和不足,参会人员齐心协力提出合理化建议;市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明确表示了今后环境安全监察工作是今后环境监察工作的重点工作,对检查内容和要求作出明确的指示,愿与企业共同探讨环境应急管理之路。

  此次培训会议,不仅为招远市环保局工作人员提供了进一步熟练掌握业务的机会,而且全方位指导了企业环境安全预控工作,获得参会人员的一致好评,均表示收获颇丰。为招远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进一步开拓创新环境应急管理之路奠定了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