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塌地下室谁让你如此“任性”

29.01.2015  10:44

        摘    要:对于导致这起严重路陷屋塌事故的业主“私挖地下室”行为,有记者归纳总结为“有钱+任性”。这样的总结确实准确到位。据调查,业主李宝俊“系徐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海荧集团董事长,企业固定资产约20亿元”。以如此财大气粗的身家背景,李宝俊当然确实非常“有钱”。

  1月24日凌晨,北京西城区德胜门内大街93号院的一处民宅因房主偷挖地下室发生坍塌,导致路陷屋塌事故。据了解,93号院业主李宝俊是徐州市人大代表,曾在去年因违规施工被处罚,此次挖地下室没有相关手续,属于违规施工。(1月28日《北京晨报》)

  对于导致这起严重路陷屋塌事故的业主“私挖地下室”行为,有记者归纳总结为“有钱+任性”。这样的总结确实准确到位。据调查,业主李宝俊“系徐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海荧集团董事长,企业固定资产约20亿元”。以如此财大气粗的身家背景,李宝俊当然确实非常“有钱”。

  至于李宝俊的“任性”,当然更加显而易见。李宝俊“私挖深度接近18米的5层地下室”,不仅没有地下室规划、审批和施工手续,没有设计图、施工图和监理方,而且在“去年7月已被处罚”的情况下,依然我行我素,最终酿成路陷屋塌事故,且殃及15户邻居。如此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必须依法被追究。这正像当地有关部门指出的,“一方面要在媒体上发布公告,公布有关违法事实和处理意见,另一方面要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向公安机关移送有关案件线索”。要知道,依据我国《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可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严重者甚至可被判死刑。

  当然,在强调依法严惩的同时,面对这种“有钱+任性”的富豪,恐怕也要进一步深入反思,如此“有钱+任性”究竟是如何炼成的——除了李宝俊自身,相关政府管理部门是否也对他“任性”的潜滋暗长产生了某种不良的助长作用,并应对此承担一定责任呢?

  比如,早在2010年4月,李宝俊就购买了5间西房的产权,随后开始私挖地下室。这种背景下,当地相关管理部门何以未能及时察觉、制止,迟至去年7月才“对其进行了相应的处罚”?而且,相关处罚也并没有彻底纠正阻止私挖,“几个月后,又开始悄悄动工”。另据报道,在这一过程中,由于“动静挺大”,“多名居民曾经多次打过城管热线举报,但一直没有反应”。如果这些情况属实的话,当地相关部门无疑存在“不作为”的问题,无形中助长了李宝俊的“任性”。

  我们不能忽视的是:李宝俊一面长期“有钱+任性”地私挖地下室、无视法律,一面却又能享有“徐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尊贵身份头衔。对此,我们需拷问:一个人法律意识淡薄、胆大妄为,他这些身份头衔是如何获得的?他的“有钱+任性”又是谁骄纵出来的呢?这都需要认真清查和挖掘,说不定真能发现不少猫腻——这似乎与这起路陷屋塌事故无关,实质上善莫大焉!因为这能防微杜渐,避免更多的别类“塌方”。

作者:张贵峰   网络编辑:高志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