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亲假"名存实亡 最长45天但请假标准过时

22.06.2015  12:07
  齐鲁晚报 记者 万兵

  今年的父亲节恰好在端午小长假中,端午节在北方不少省份也被称为“女儿节”,是出嫁的女儿回娘家省亲的日子。不少人感叹终于可以借机回家探望父母。

  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探亲有自己的专属假期。但34年前出台的标准放在今天已有些不合时宜,探亲假随之沦为了传说。

  1981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中规定,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职工可享受该假期。只要满足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条件,根据不同的情况,职工可享受20天到45天不等的假期。

  这么诱人的假期,却没有几个人真正休过。一方面,探亲假把外企、私企等排除在外,像在民营企业工作的王先生想都不敢想。另一方面,探亲假出台时有计划经济时代的特色,放到今天执行难免遭遇尴尬。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