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强力推进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强化新农村建设

02.12.2014  19:02

  郓城县立足郓城环保工作实际,以创建文明生态村、建设优美乡镇为指导思想,采取六项措施加强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改善农村环境质量,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是加强乡镇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环保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审批关;禁止高耗能、重污染、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上马,杜绝污染向农村转移。

  二是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在规定的禁养区域严格禁止建设养殖场。对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养殖场,要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督促建设单位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已经建成的规模化养殖场的畜禽粪便必须进行综合利用和治理,并按有关规定实现达标排放。

  三是认真贯彻国家《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要求各乡镇将秸秆禁烧工作作为“三夏”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并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不断提高农业废弃物的资源和综合利用率。

  四是指导、督促、协调乡镇(村)开展农村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农村循环经济。积极引导农民以“一池三改”(沼气池、改圈、改厕、改厨)户用沼气建设为重点,全面开展畜禽养殖粪污、农村生活污水等农村面源污染防治。

  五是积极倡导绿色产品和生态农业。认真履行环保统一监督管理职能,积极配合县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化肥、农药、农膜产生的农业面源污染。积极引导农民实施科学种田,建立完善的基层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促进农用化学品的合理使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六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出简报、挂条幅、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全社会和广大农民建设生态文明村的积极性,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新局面,从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