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四项举措推进“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试点工作

10.09.2015  22:29

        为进一步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有效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区妇联、区公安分局于年初开始,在永安派出所试点推行实施《家庭暴力告诫制度》,截止7月底,共发出《家庭暴力告诫书》10份,有效地震摄了家暴行动。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年初,区妇联积极协调区综治、公、检、法、司等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转发〈淄博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并将实施《家庭暴力告诫制度》纳入2015年全区“平安家庭”创建工作范畴,在3月初召开的全区庆三八暨“平安家庭”建设工作推进会上进行了部署,保障了“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地有序实施。

二是狠抓氛围营造。三八维权周期间,区、镇、村三级妇联,积极组织巾帼维权志愿者,分别在各自辖区内广泛开展了“建设法治中国  巾帼在行动——万家联动、送法到家”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向群众发放反家暴资料和通过各类媒体刊登反家暴内容,努力提高全社会对家庭暴力危害的认识程度,提高受暴群众依法维权的能力,号召全区广大家庭共同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在全区上下掀起了“人人拒绝家庭暴力  共建共享幸福生活”的热潮。截止目前,全区妇联系统共向家庭发放《反家暴手册》、“反家暴法律维权告知书”6000余份,在《今日周村》刊登专刊一期,在妇联微信、网站刊发案例分析多起,反家暴宣传覆盖面不断扩大。

        三是着力推进试点。指导永安派出所按照试点单位“五个一”的标准,设立“反家暴工作站”,配备了电脑、档案柜等设施,制定了接处警制度上墙,确定了专人负责管理,并对全体民警特别是承担接处警任务以及社区警务工作的民警进行了培训,要求全体干警从打造平安和谐辖区的高度,按照实施以报告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和调解优先原则为内容的“两制度一原则”,对家暴警情予以重点倾斜处理。对于一般纠纷性质的家暴警情,现场调处未果的,带至工作站进一步调处。在接处警过程中,派出所注重向群众开展集社会文明、治安防范等内容的普法宣传工作,大大预防和减少了包括家暴警情在内的治安警情的发生。截止目前,受到告诫的10个家庭,无一出现家暴警情重复和反复现象。

四是注重工作创新。为确保试点工作成效,区妇联先后多次到永安派出所衔接工作,了解进展,针对在处理家暴警情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经过研究,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创新思路起草印发了《反家暴法律维权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在向当事人出具《告诫书》的同时发放《告知书》。《告知书》除告知当事人发生家暴后可以采取的应对措施外,还明确告知当事人如果被依法治安处罚或者刑事处罚后,会给本人及子女带来的不利后果。《告诫书》与《告知书》同时制发,明显增强了警示效果。

(淄博市周村区妇联  孙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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