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县林业局多措并举严控中秋国庆期间不正之风

09.09.2014  12:21

近日,按照中共垦利县纪委《关于严格执行监督纠正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不正之风的通知》要求,县林业局召开会议部署安排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书记关于反对“四风”要持之以恒的重要批示和中央纪委常委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严禁中秋国庆期间不正之风。
  一是局党组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意见和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强调明确“五个严禁”,坚决刹住节假日期间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二是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率先垂范,带头弘扬优良传统和作风,带头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通过组织集中学习、自行学习、督促提醒等多种有效形式,加强宣传教育,早打招呼早提醒,早作准备早预防,努力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意见和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是认真落实“五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月饼、土特产品或有价证券等节礼等各种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互相宴请、挥霍浪费;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纪念品等。严格执行公车使用有关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严格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支出,削减一切不必要支出。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切实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五是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切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五个严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和电子邮箱。要严肃查处违纪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等违反“五个严禁”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绝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