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多措并举依法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

27.08.2015  20:55
 

一、预警在先,建好管理网格。将宗教工作网格化管理列入统战和农村工作总体规划,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管理网络,落实村级宗教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配备村居宗教工作联络员,解决了村居宗教工作没有落脚点的问题,畅通信息反馈渠道,扩大宗教工作信息源。

二、多措并举,抓好宣传培训。民族宗教政策内容进党校,县、乡、村三级干部培训班增设了民族宗教法规政策授课内容。民宗局的干部在下乡进行工作调研、宗教工作检查时,主动宣讲《宗教事务条例》和宗教法规政策。利用宗教团体举办各种类型培训班的机会,讲解党的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加大宗教专兼职干部的分级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宗教法规知识竞赛等形式,逐步提高宗教工作干部特别是新任宗教工作干部的宗教法规政策水平。

三、联合执法,搞好综合治理。依法取缔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以宗教局为行政执法主体,统战、综治、公安等部门配合,实行联合行政执法。对未经县级爱国宗教团体的统一申请、省市宗教工作部门的批准,非法建设的宗教建筑物,由城建部门牵头拆除。对参与的人员,坚持分类处置的原则,党、团员由所在地乡镇村的党、团组织负责帮教;党员干部家属由乡镇村的妇女组织和党员干部负责“一对一”帮教;未成年学生由家长、学校负责教育。

四、健全制度,依法分类规范。进一步建立健全宗教活动场所规章制度,使场所管理逐步得到规范和完善。针对不同原因形成的私设聚会点,在实际工作中,注重分类规范处置。针对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负责人之间矛盾等原因而造成的私设聚会点,注重从思想工作上介入,对宗教信徒加强党和国家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要求他们团结友爱,减少教派间的分歧和冲突,到合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活动;对确因历史原因、教派分歧而长期从事宗教活动的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能够自觉服从党和政府领导,服从爱国宗教团体的指导,且宗教活动场所布局相对合理的,通过以堂带点等形式把这些聚会点纳入依法管理的范围。

五、建设队伍,提高工作能力。针对县区民宗局人手少、力量不足的实际,临沭县注重发挥乡镇民宗助理和爱国宗教团体两支队伍的作用,通过加大培训,提高他们对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危害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前瞻性,变事后处理为事前防范,有效配合民宗局做好依法治理私设聚会点工作。

 

 

 

 
创造历史的伟大变革——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上)
创造历史的伟大变革 ——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上)民族宗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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