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工商局多措施推进三轮四轮助力车专项整治行动

25.05.2016  16:07

 

 

济南市工商局多措施推进

三轮、四轮助力车专项整治

 

 

 

针对近期消费者关于三轮、四轮助力车投诉集中的情况,我局立足法定职能,于4月1日至5月15日,组织全市工商系统采取四项措施,开展了流通领域三轮、四轮助力车专项整治行动。

一、通过摸底,掌握了经营主体实有数量。由于在营业执照登记备案过程中无需对助力车经营者经营商品的具体类别和种类进行登记,所以无法通过营业执照确定三轮四轮助力车经营主体的详细户数。针对这一情况,为了确保做到整治工作情况清、底数明,我局于整治行动开展之初,就严格按照区域经济监管服务责任制的要求,以基层所为单位,对辖区三轮、四轮助力车经营者进行摸底调查,按照检查一户、登记一户、录入一户的原则,摸清底数,逐户建立健全了助力三轮、四轮助力车经营主体动态监管档案,并对应明确具体工商监管责任人员,对其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实施全方位动态监管。根据摸底,目前我市实有三轮四轮助力车经营单位251户,全部证照齐全,主体经营资格合法有效。

二、通过约谈,推动了经营主体自律承诺。4月上旬,我局要求县(市)区局,以辖区为单位,集中约谈三轮四轮助力车经营者,主动告知其经营过程中容易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一旦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并现场指导其规范建立助力车商品进货检查验收、不合格商品退市、商品质量承诺等法定自律制度,督促其从助力车商品质量入市把关、售中品质监控、售后服务规范三个环节加强自律,切实承担起流通领域助力车商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从而有效提升了三轮四轮助力车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确保了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其中,章丘市场监管管理局还通过行政约谈,劝导辖区19户经营业户对经营的三轮四轮助力车进行了自主退市。

三、通过抽检,提升了商品质量的整体水平。对于三轮四轮助力车商品,目前国家还没有颁布强制性商品质量执行标准,工商部门还无法通过法定质量抽查检验对其内在质量判定。但为震慑违法违规经营业户,推动三轮四轮助力车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我局专门报请省局授权,于4月下旬专门开展了二轮助力车质量抽检工作,借助抽检向助力车经营者宣传法律法规,告知其严把商品质量关的重要意义,并要求二轮助力车经营者不得未经工商备案擅自经营三轮四轮助力车。目前,我局已对全市196户二轮助力车经营者进行了抽查,发放《三轮四轮助力车规范经营告知书》200余张,对12个批次的二轮助力车商品进行了提样抽检,抽检工作还正在进行中。

四、通过整治,确保了经营主体依法经营。在摸底约谈的基础上,各县(市)区局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对三轮四轮助力车经营者实施了重点监管整治,监管整治内容包括:辖区内经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行为;是否依法建立并执行进货检验验收制度;商品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说明书以及生产厂厂名、厂址、警示标志等标识标注是否齐全合法有效;是否存在以“老年代步车”名义进行的虚假宣传等违反工商法律法规违法行为。整治期间,共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9份,取缔无证经营业户2户,发现违法案件线索3起。其中,天桥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辖区助力车批发市场集中的特点,早起步,早整治,真正做到了全覆盖、无遗漏。

今后,全市工商系统将坚持把整治工作常态化,努力克服三轮四轮助力车监管法律法规不健全,质量监管标准缺失等一系列困难,在已取得现有成果的基础上,着力规范提升流通领域三轮四轮助力车经营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坚持边整治、边建制的原则,在督促业户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监管制度的同时,结合辖区工商工作实际,建立起定期重点抽查等制度,从而对三轮四轮助力车构建起切实有效的工商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