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地税局稽查局五项措施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20.10.2016  20:34

  今年以来,烟台市地税局稽查局党支部结合自身实际,采取五项措施,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不懈转作风、旗帜鲜明抓廉政,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一是党支部站在前沿,管好“责任田”。市局稽查局党支部进一步强化主体意识,把反腐倡廉摆上重要位置。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真正从思想深处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党支部成员带头参加党内法规学习讨论,认真撰写心得体会,积极参加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和德廉考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廉洁从政,管好自己、带好队伍,做落实主体责任的表率。今年以来党支部多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提出具体措施。4月份、6月份,党支部书记为全体党员上了题为《强化表率意识 增强纪律意识》和《认清五种形势做到十个正确对待》两次廉政教育课,广大党员深受教育,进一步提高廉政意识。
  二是分解廉政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按照市局统一部署,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的的落实“主体责任”领导小组,设立了由纪检监察员任主任,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了班子成员和每个科室,人人担责、齐抓共管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新格局。党支部落实主体责任,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把廉政建设主要任务,细化分解到3位班子成员、5个科室负责人,将廉政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三是完善制度体系,履行“一岗双责”。按照省、市局制定出台的“书、表、账、单”,制定了市局稽查局廉政建设责任书、四个层面工作清单、工作任务一览表和工作台帐,并结合稽查实际,在签订责任书的基础上,人人签订了《市局稽查局党风廉政建设自律承诺书》。通过工作清单、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了党支部在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党内监督、支持与配合上级督查督办等方面的责任,细化了党支部书记、局长的10条第一责任,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和分管工作实际以及“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分管领导担负责任分别细化7条。同时,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倒逼科室负责人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做到税收业务与党风廉政两手抓、两手硬。
  四是创新教育方式,提高廉政意识。今年以来,通过组织中层干部参观检察院廉政警示教育基地、邀请专家举办《税务稽查执法风险防范》、党支部书记上廉政党课、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撰写廉政心得体会等活动,提高廉政意识。结合“纪律行动年”和“守纪律、讲规矩”活动,围绕“八项规定”、“六条禁令”开展践行“纪律行动年”大讨论,围绕“三严三实”开展“四风”问题查摆,围绕“两学一做”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加强内控机制建设,防控廉政风险。
  五是强化监督管理,筑牢思想防线。认真贯彻执行《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述职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对干部提拔交流、发现的苗头性问题、重大节日前、新任职人员实行“廉政四必谈”制度。上半年,党支部书与5位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对一般干部廉政任职谈话20余次。通过召开党员会、民主生活会、谈话谈心等形式对党员干部“拉袖提醒”,廉政教育常抓不懈。通过强化纪律,重点整治干部工作中纪律松懈、出工不出力、在岗不尽责等“慵、懒、散”问题,积极开展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正风肃纪工作,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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