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局四严并举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依法治理水平

13.05.2015  19:46

      一是严格对接法规标准。加快与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配套的制度建设,建立覆盖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管制度体系;健全完善农业投入品管理、产地环境管理、种植养殖过程控制、包装标识、食用动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等制度规范;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研究制定食品领域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管理办法。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与监管、保健食品注册监督管理、食品添加剂、食品召回、食品相关产品监督管理、进出口食品安全等相关制度。加大国家标准执行力度,制订和完善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地方标准。做好市级企业标准备案工作,为公众查阅和监督提供方便。建立完善食品标识制度,严格“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产品”、“非转基因食品”等认证,规范标识的使用和管理。

      二是严格规范监管。细化监管职责,消除监管漏洞,实现从食用农产品到食品生产经营和进出口的全过程监管。加强过程监管,探索建立食品检查员制度,加大企业现场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力度。以高风险产品为切入点,探索建立主动排查、预防为主的工作模式。健全完善问题核查、飞行检查、动态监督、随机抽检、明察暗访相结合的风险隐患排查防控体系。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大型餐饮服务企业风险自查报告制度试点工作。扩大食品质量安全授权制度、食品安全追溯制度、质量保险制度和企业诚信管理制度实施范围。推动完善进出口食品安全相关制度。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大力推行模块化、规范化、痕迹化管理。建立健全重大政策、制度和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审查机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操作流程,量化自由裁量标准,统一执法文书,统一执法标识,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和行政检查等行为。

      三是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实施检打联动,加大对不合格食品和问题食品核查处置力度,及时曝光并依法查处不合格食品和违法违规企业。严格规范执法,严禁以罚代管。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建立完善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隐患排查、线索研判、信息交流、重点整治、案件信息发布等机制,严惩重处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严格考核问责。落实食品安全工作政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措施。进一步理清部门职责,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加强考核评价与绩效评估。建立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建立纠错问责机制,严防发生失职渎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