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提高失独家庭扶助标准 每人每月500元

13.08.2015  08:40

 

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山东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的通知》,根据这一通知,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扶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

据了解,此次调整山东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经过了山东省政府同意。新标准自2015年1月起施行,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实现了城乡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