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要求各市提高政治站位 切实做好重污染天气过程应对工作

11.01.2018  20:21

  2018年1月11日,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向各市发函,要求切实做好1月12日至17日重污染天气过程应对工作。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省级环境监测中心会商结果,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预计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年1月12日至17日将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部分城市空气质量可能达到严重污染。经预测,1月12日至17日,我省将会有一轮中至重度污染过程。环保部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按照《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和应急减排措施修订工作方案》和各地新修订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实行重污染天气区域应急联动,“2+26”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分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山东省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要求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7个传输通道城市严格按照环境保护部“区域联动”要求,于12日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3日0时启动二级响应,采取应急减排措施。同时建议枣庄、东营、潍坊、泰安、莱芜、临沂6市要按照“提前预警、提级防控、区域联动、削峰降频”的原则,于12日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13日0时启动三级响应,采取应急减排措施;青岛、烟台、威海、日照4市要密切关注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加密预报会商频次,当预测空气质量指数符合预警发布条件时,要提前发布预警,及时启动应急响应。  

  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要求各市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次重污染天气过程应对工作,做好信息发布及日报工作,及时公布预警信息。省级强化督查组、巡查组将对各地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和《应急预案》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确保切实落实各项减排措施,缓解重污染天气影响,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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