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法律援助中心三举措做好特殊人群法律援助工作

25.04.2018  17:01

      为落实好对辖区内老人、儿童、残疾人、低保户、农民工等特殊人群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切实维护好特殊人群的合法权益,郯城县法律援助中心三举措全面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使老百姓真正享受到了法律援助的实惠。

      一是畅通申请渠道,力争零等待。降低特殊人群法律援助门槛,对特殊人群申请法律援助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快速办理,简化特殊人群法律援助手续,提供快捷高效的一条龙服务。对高龄、“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抚养人)、享受低保待遇、特困供养待遇以及有特殊困难的特殊人群,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80岁以上高龄、患病、失能等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实行电话和网上预约、上门服务,实现了部分特殊人群申请法律援助“一次不用跑”。

      二是创新服务方式,力争零距离。实行整体联动、全面合作,并同劳动仲裁委、工会、残联、妇联等部门及各律师事务所、人民调解组织建立了特殊人群维权联动机制,合理配置资源,为特殊人群案件受理开辟绿色通道,确保及时援助审批、及时指派律师、及时立案、及时裁决,保证案件办理效率。对影响特别重大的群体性上访讨薪案件,组织援助律师、人民调解员主动介入,并贯彻“调解优先,能调则调”原则,稳控事态,缩短案件处理时间,避免造成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三是创新宣传方式,力争零盲区。把握重点时段,开展专项服务。在妇女节、助残月、儿童节、老人节等重大节点,组织法律援助工作者、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志愿者等到社区、广场、工厂聚集地等地方,通过悬挂横幅、制作电子屏标语、设立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宣传和咨询、法律帮助活动,扩大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帮助全县企业法律顾问在年末对企业进行法律体检,并建立完善工资发放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企业存在的可能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从源头上预防欠薪案件的发生。通过宣传,增强了特殊人群维护合法权益的观念和法律意识,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为平安郯城奠定了良好的法制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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