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会法律援助和服务律师团成立 冯庆禄出席成立大会并讲话

28.07.2016  18:12

7月21日,省总工会在青岛召开省工会法律援助和服务律师团成立大会。省总工会副主席冯庆禄、省司法厅副厅长冯军、省律师协会会长苏波等领导出席大会。各市总工会法律工作分管领导,法律部长以及律师团成员共9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与会领导向律师团成员颁发了聘书,六位律师团成员进行了经验交流发言,冯庆禄、冯军分别讲话。

冯庆禄在讲话中首先向律师团成员的履任表示热烈的祝贺,指出工会组建法律援助和服务律师团既是贯彻执行法律赋予工会组织神圣职责的内在需要,也是完善工会维权机构、创新依法科学维权机制的有益尝试,更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对于有效破解工会维权力量薄弱和职工维权成本高等难题,把劳动关系矛盾纳入制度化、法制化的解决途径,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和建设法治山东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下一步如何更好地发挥律师团作用,开展好法律援助和服务工作,冯庆禄要求:一要健全机构,配强队伍,切实增强做好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要抓住重点,应援尽援,坚持把困难职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作为重要对象,同时不断拓展法律援助范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三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增强与外省以及省内各市(县、区)的合作力度,推动维权服务工作深入开展。四要加强监管,规范运作,将工会法律援助工作列入本级经费预算,保证法律援助工作顺利开展。五要践行使命,依法维权,律师团成员要充分运用自己的职业条件和专业特长,积极投身全省职工维权工作的实践。

据了解,省工会法律援助和服务律师团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工会参与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研究制定,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意见;协助工会开展职工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活动,教育指导职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参加工会职工信访接待工作,办理工会组织交办的职工法律援助案件;配合工会妥善处理职工群体性、突发性劳动争议案件,引导职工理性合法地维护自身权益;完成工会交办的其他有关职工和工会组织的维权事项。(张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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