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搬迁让扶贫更精准——解读《山东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

20.07.2016  20:24

◆本次易地扶贫搬迁涉及5个市、7个县(区)、24个乡镇,46169人。

◆采取自然村或行政村整体迁出方式,另有个别搬迁。

当“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时,易地搬迁势在必行。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现搬迁贫困人口与全省人民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的有力抓手,是脱贫攻坚战总动员后的第一场大仗,对我省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省发改委主任王忠林说。

日前,我省编制的《山东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简称《规划》)正式印发,规划期为2016—2020年,对搬迁规模、对象及安置方式,搬迁实施步骤等作了详细具体的规定。

  一部省内迁徙的大剧即将拉开帷幕。

46169人需搬迁

我省在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扶贫格局下,累计减少农村贫困人口580万人,但目前仍有300万左右省定标准线下农村贫困人口,其中部分贫困人口分散居住在山区、湖区、库区、滩区等生活生产条件差、生态环境脆弱、地质灾害威胁地区,贫困程度深,持续发展能力弱,且受自然因素和环境条件严重制约,就地改善投入高、难度大。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将这部分贫困人口安置到生产生活条件相对较好的地区,改善居住环境,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对我省提前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将发挥重要作用。”省发改委总经济师李涛说。

据了解,本次易地扶贫搬迁涉及5个市、7个县(区)、24个乡镇,需搬迁46169人,包括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17000人,以及确需与贫困人口同步搬迁的其他人口(以下简称“同步搬迁人口”)29169人。搬迁人口之多,集中规模之大,建设任务之重,加之搬迁地区基础条件差,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这是我省多年来实施规模最大的搬迁工程。

我省易地扶贫搬迁的主要目标是:2016—2017年基本完成国家确定的我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同步搬迁人口的搬迁任务,2018年全部兜底完成;后两年,巩固提升搬迁扶贫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到2020年,实现搬迁对象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享有便利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收入水平明显上升,迁出区生态环境有效改善,确保与全省人民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分批搬迁 集中安置

我省规划2016年搬迁6405户、18667人;2017年搬迁7106户、23822人;2018年搬迁894户、3680人。”省发改委沂蒙革命老区建设指导处处长邵长城介绍说,主要采用自然村或行政村整体迁出方式,搬迁人口45674人,占总数46169人的98.9%。其中,搬迁户零散分布的村庄,一次性全部迁出;搬迁户集中且规模较大的村庄,可根据安置区建设进度分批迁出。优先安置最为贫困的自然村和农户。另有495人为个别搬迁。

据介绍,易地搬迁实施范围包括济南市历城区,泰安市东平县,日照市五莲县,临沂市费县、沂南县、沂水县和菏泽市鄄城县等7个县(区),共涉及24个乡镇、86个行政村、14405户、46169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规模5572户、17000人;按照“尽量实现自然村整体迁出”的要求,需同步搬迁人口规模8833户、29169人。

统筹考虑水土资源条件、城镇化进程及搬迁对象意愿,易地搬迁采取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以集中安置为主的方式。

集中安置主要包括行政村内就近集中安置,建设移民新村集中安置、依托小城镇或工业园区安置、依托乡村旅游区安置等。根据就业吸纳能力、产业开发潜力和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等,布局集中安置区51个,规划安置45996人。

其中,行政村内就近集中安置,依托靠近交通便利的中心村,安置本行政村内的搬迁对象。规划建设行政村内就近安置区23个,计划安置7836人;建设移民新村集中安置,在县城、乡镇周边或行政村建设移民新村,安置周边搬迁对象。规划建设移民新村集中安置区8个,计划安置13468人;依托小城镇安置,规划建设小城镇安置区16个,计划安置22479人;依托乡村旅游区安置,挖掘当地生态旅游、民俗文化等资源,引导周边搬迁对象适度集中居住并发展乡村旅游。规划建设乡村旅游安置区2个,计划安置1718人;依托东平县在建6个移民避险解困安置区,计划安置495人。

分散安置主要包括插花安置、投亲靠友等方式,共安置173人。插花安置,利用本行政村富余宅基地建房安置,计划安置70人;依托本行政村富余住房,计划安置14人,共计安置84人。投亲靠友等其他方式安置,引导搬迁对象通过进城务工、投亲靠友等方式自行安置,计划安置89人。

扶持政策助力脱贫

扶贫如何防止“一扶就好,一放就倒”?“最重要的是把心扶起来,”李涛认为,精神扶贫远比产业扶贫难度大,但产业扶贫却是前提和基础,“首先得让贫困的人得到实惠、看到希望,才有动力”。

搬迁是扶贫的有力手段,实现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是目的。我省将立足贫困人口增收,用好产业发展各项扶持政策,统筹推进扶贫搬迁、产业培育同步规划、同步实施。

粮食高产创建示范大方建设、粮棉油高产创建项目等,优先安排扶持搬迁地区。鼓励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地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发挥带动作用,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等方式,延长产业化经营链条,拓宽搬迁户增收渠道。

对有特色农业资源的安置区,依托当地资源优势和种养习惯,通过项目引领、示范带动、结对帮扶、技术服务、订单收购,以及资金支持等方式,支持当地发展一村一品,培育优势特色产业,优先扶持搬迁户发展特色种养业。

对旅游资源丰富的安置区,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贴息、财政资金入股等方式,重点支持搬迁农户大力发展“农家乐”、特色采摘、农耕体验、休闲养生、旅游产品制作等乡村旅游业。支持搬迁地区开展好客人家星级农家乐、省级旅游特色村、精品采摘园、开心农场、省农业旅游示范点等创建工作,并适当降低评定标准。优先支持革命老区发展红色旅游。

对于依托小城镇建设的安置区,重点支持无土安置型农户发展商贸、加工、运输、餐饮等二、三产业。实施农村电商扶贫工程,支持搬迁地区推进镇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和村级体验点建设,搭建特色农产品、工艺品网上销售平台。推广“淘宝村”发展经验,培育壮大搬迁地区电子商务经营主体。鼓励各地积极探索“易地扶贫搬迁配套设施资产变股权、贫困户变股民”的资产收益扶贫模式。

同时加强创业就业教育培训。全面摸清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就业创业和职业培训需求,开展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确保有培训意愿的人员至少接受一次职业培训,帮助其掌握适宜当地产业发展的实用就业创业技能,提高就业创业能力。每年从搬迁且继续从事农业的人员中组织1000人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进行农业技能和创业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