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播报】德州邪教“血水圣灵”一长老落网

16.10.2015  18:35

 

震惊全国的“5.28山东招远全能神”案,足以说明邪教的严重社会危险性。“血水圣灵”全名“耶稣基督血水圣灵全备福音布道团”,早在1995年该组织便已经被认定为邪教组织。

然而,截止今天,还有“血水圣灵”在滋生……

齐河的藏某自2010年加入“血水圣灵”邪教组织后,积极参加教会活动,很快便在“组织”的“培养下”有了“成长”,担任起了该邪教组织齐河片区的“晏南教会”长老。2014年的夏天,犯罪嫌疑人臧某“高升”,开始担任“血水圣灵”邪教组织“晏济片区”头目赵某(已逮捕)的搭档,协助赵某负责齐河县、平原县、禹城市等地“血水圣灵”邪教组织的管理工作,重点经营管理邪教组织后勤点,组织邪教开展“聚会”活动。

“血水圣灵”邪教组织“晏济片区”头目赵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2015年8月8日,犯罪嫌疑人藏某便开始亲自上阵,组织齐河县、禹城市的37名“血水圣灵”邪教人员(其中未成年年人12名),乘坐租来的汽车赴章丘市水寨镇北张村佳海餐厅,参加“血水圣灵”邪教所谓“夏令会”,接受邪教的“洗礼”。并收取“奉献款”用于支付该活动的费用。

【检察官说法】

我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公民的信仰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在我国有国家根本大法——宪法提供法律保障。但任何信仰也必须要遵守法律,宗教活动也要在法律框架之内进行。

附:我国已经确定的邪教组织名单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安部等中央部委确定的邪教组织为:

1995年11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查禁取缔“呼喊派”等邪教组织的情况及工作意见的通知》(厅字【1995】50号),明确“呼喊派”(包括其演变出的“常受教”、“中华大陆行政执事站”、“能力主”、“全能神”等派系)、“门徒会”、“全范围教会”、“灵灵派”、“新约教会”(包括其演变出的“耶稣基督血水圣灵全备福音布道团”)、观音法门为邪教组织。

1998年4月11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工作的通知》,明确“主神教”为邪教组织。

1999年12月22日,公安部一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国内安全保卫部门下发《关于查禁取缔“圆顿法门”邪教组织的通知》,认定“观音法门”演变的“圆顿法门”为邪教组织。

1995年8月28日,公安部在给安徽省办公厅《关于对“被立王”组织依法定性的批复》中,认定“被立王”为邪教组织。1995年12月15日,公安部又明确“灵仙真佛宗”、“天父的儿女”、“达米宣教会”为邪教组织。

1996年3月19日,公安部在向中央领导的要情专报《吉林省公安机关查处韩国邪教组织“世界以利亚福音宣教总会”的渗透活动》中,明确“世界以利亚福音宣教会”为邪教组织。

1997年5月6日,公安部认定“统一教”为邪教组织。

1999年3月12日,公安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下发《关于查处邪教组织“三班仆人派”有关问题的通知》认定“三班仆人派”为邪教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