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建儿童收养信息系统 打拐解救儿童可被领养

08.09.2016  09:32

7日,《山东省收养评估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结束了公示期。根据《暂行办法》,山东省将建立儿童收养信息系统,有收养意愿的家庭可通过网络选择收养儿童。今后,办理收养登记前,要对收养人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进行评估,评估工作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

想领养子女上网就能得到信息

根据《暂行办法》,可送养儿童信息将录入山东省儿童收养信息系统,据了解,根据初步设想,在系统中,会详细列出可被收养儿童的性别、年龄、身体健康情况等信息。目前,我省部分儿童福利院已经开始对在院儿童进行筛查和体检,为开展收养工作做准备。

目前我省有很多家庭想领养儿童,却得不到可被领养孩子的信息。

今后,这些家庭想领养子女,不用到处奔波,直接上网就能得到信息。山东儿童收养信息系统启动后,收养申请人登录信息系统,阅知《收养子女告知书》并实名注册。可以网上进行收养子女报名并填写收养意向。报名成功后,收养申请人可以网上查询可收养儿童信息并提交收养申请,选定意向收养儿童。按照提交收养申请的先后顺序,确定收养人。

此外,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的《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修订草案)》,打拐被救儿童在一年内未能找到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能被收养。

这意味着我省部分打拐解救儿童将被纳入系统中,接受领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