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林业局组织收听收看陈新宁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

06.05.2015  15:14

5月4日下午,济宁市委举办陈新宁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邹城市林业局全体机关干部收听收看了此次报告会。

 

陈新宁同志生前任金乡县纪委纪检监察室主任。199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长期工作奋战在案件审理、案件检查一线,从事纪检监察工作13年,牵头或参与调查各类案件90余起,为国家挽回损失3000余万元,多次立功受奖,其所在科室和个人多次被评为省纪委、济宁市纪委先进。2014年5月9日,陈新宁同志因病医治无效去世,年仅40岁。陈新宁同志以他满腔的工作热情和崇高的敬业精神赢得了大家的信任、尊重和钦佩,在平凡的岗位上谱写了壮丽的生命之歌。去年,济宁市委、济宁市纪委分别作出向陈新宁同志学习的决定。今年4月15日,山东省纪委下发通知,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向陈新宁同志学习活动,省委追授陈新宁同志为“齐鲁时代楷模”。

 

报告会上,和陈新宁同志一起工作过的领导、同志及其爱人等五位成员以深情朴实的语言、生动感人的故事,为与会人员诠释了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的忠诚与担当,生动再现了一名优秀纪检监察干部的无私与奉献,让大家深受感动、深受教育。

 

报告会后,大家一致表示,陈新宁同志是新时期党员干部的优秀代表,在他身上,反映了党员干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展示了党员干部无私无畏、恪尽职守的优良作风。全体党员干部将以这次报告会为契机,学习宣传陈新宁同志先进事迹,继承发扬他的崇高精神,扎实做好本职工作,推动林业事业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