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3处公路收费站获省政府同意延长收费期限

03.09.2014  20:32

记者获悉,山东将延长省道230田庄收费站收费期限2年,延长省道228东营收费站收费期限4年,延长国道105线单县收费站收费期限5年。

省政府研究认为,上述3处收费站均未达到《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的最

长收费期限15年,分别相差2年、4年和5年,且在原批准期限到期后均未能还清贷款本息,符合延长收费期限的有关条件。据此,同意延长省道230田庄收费站收费期限2年,延长省道228东营收费站收费期限4年,延长国道105线单县收费站收费期限5年。

据了解,省道230田庄收费站位于东营至青州公路,设站时间为2001年11月1日,延长2年收费期后的截止收费时间为2016年10月31日;省道228东营收费站位于新安至博兴公路,设站时间为2003年9月1日,延长4年收费期后的截止收费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国道105线单县收费站位于北京至珠海公路,设站时间为2004年10月31日,延长5年收费期后的截止收费时间为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