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

25.04.2018  16:33

4月23日,菏泽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孙爱军主持召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九次会议。会议传达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十一届山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等。

市委副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张伦出席会议。市政协主席尹玉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晓玲列席会议。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刘守文作《关于<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

中央和省委关于《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下发后,菏泽市总工会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精神,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与一线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进行面对面交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经过多次研究和讨论,历经三个多月的时间,于2018年4月初形成了《新时期产业工人建设改革实施方案(初稿)》。初稿形成后,分送到市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市人大、市政协、市社科联、市法制办等21个市直部门、单位,以及市教育、医务、供电、邮政、黄河、金融、煤矿、建设等9个产业工会,根据反馈意见,共吸收各方面建议20余条,做了进一步修改。4月16日,市总工会召开主席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再次进行完善,形成了目前提交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的文稿。

在起草过程中,菏泽市总工会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改革创新。 一是注意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 如将“坚持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展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等写入改革实施方案指导思想。 二是注重吸收全市创新实践优秀成果。 改革实施方案吸收了全市近年来创新实践优秀成果。如:吸收2004年以来全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根据菏办发〔2004〕18号文件即《中共菏泽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由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经信委联合举办)的优秀实践成果,在“推进劳动和技能竞赛工作”中增加了“由各级党委政府命名奖励一批‘技术标兵’,批准享受同级劳动模范待遇”的内容。 三是注重探索创新。 如探索在非公有制企业,通过“推进基层工会委员会党组织建设”方式,集中推进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把“菏泽市十大技术标兵”、“菏泽工匠”纳入到党委联系专家的范围等。(菏泽市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