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政府立法工作座谈会在济南召开

15.04.2017  01:19

4月14日下午,全省政府立法工作座谈会在济南召开。省政府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孟富强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法制办副巡视员孙成文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各市政府法制办2017年立法工作打算,座谈交流了政府立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

孟富强在讲话中强调,政府立法工作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这是做好立法工作的根本保证。加强政府立法,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善于从政治的高度观察和处理问题。要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建立和落实立法工作请示报告制度,对立法规划计划,重要的法规规章草案以及政府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都要及时向本级党委政府请示报告。当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在立法活动中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贯彻到立法的各个具体环节,融入到法规规章中,体现出鲜明的价值导向。

孟富强指出,做好政府立法工作,一是要统筹规划,坚持依法立法。认真编制实施立法规划和计划,增强政府立法工作的计划性,各市编制规划计划要注意和省人大、省政府立法规划和计划相衔接,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特色,避免重复立法。严格遵守立法权限和立法程序,准确理解和把握立法法规定的地方立法权力边界和权限范围,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政府立法活动中的主导作用。加强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力度,各市政府规章出台后要及时按照要求向省法制办报备。二是要完善工作机制,坚持科学立法。继续加强“政府立法规范化建设”,制定出台一批立法程序规定,力争形成一套规范、可操作的立法程序制度体系。建立政府立法工作责任制,抓紧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确保立法计划项目按期、高质量完成。坚持立法精细化,增强政府立法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要树立为民立法的理念,坚持民主立法。拓宽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活动的途径和方式,推进开门立法,建立完善对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与反馈机制,保护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的积极性。积极开展委托起草工作,下半年将对各地各部门贯彻委托起草规则的情况进行调度。充分认识立法调研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坚持问题导向,确定调研重点,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准确把握客观情况,使制度设计更“接地气”。

孟富强要求,要加强政府立法队伍建设,提高立法工作能力。一方面,要继续积极争取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对立法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在政治上、工作上多关心、支持立法工作人员;另一方面,要通过组织学习、集中培训、挂职锻炼等方式,尽快提高立法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政策水平、文字能力。

各市政府法制办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省法制办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责任编辑: 张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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