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法学院举行法律援助服务和法律诊所教育中心启动仪式

27.12.2017  17:12

    12月23日,山东政法学院举行法律援助服务中心、法律诊所教育中心启动仪式暨理事会成立大会。省司法厅副巡视员李邦喜、山东政法学院院长吕涛出席会议并讲话、共同为中心揭牌。省法律援助中心、省总工会、济南法律援助中心有关同志参加启动仪式。

    会议指出,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多年来,全省法律援助机构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大力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最大限度地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全省法律援助案件大幅上升,2017年达到8.5万件,让更多经济困难的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法律的公平正义,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山东政法学院自2006年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以来,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的专业优势和人才优势,积极参加法律援助社会实践,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制度,扎实开展法律咨询等活动,成为全省法律援助战线的一支重要力量,为法律援助事业蓬勃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强调,山东政法学院依托法律援助工作站设立法律援助中心和法律诊所教育中心,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立足教学实践,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和教学工作相结合的有益探索和尝试。这一创新之举,进一步拓展了法律援助的视野和路径,进一步丰富了法律援助的载体和内涵,对加快法律援助人才培养,提高法律援助社会化水平,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平衡、充分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山东政法学院要加强工作站的领导组织和管理,按照“干在前面、走在前列”的要求,把法律援助深度融合进培育法律专业人才的教学实践中,拓宽服务领域,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整合院校优质教育资源,确保把工作站及两个中心建设好、作风发挥好,真正办出特点和特色。省法律援助中心要加强对工作站的指导监督,充分利用成立两个中心的契机,健全工作制度和机制,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切实维护好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把工作站建设成为先进工作站、示范工作站,为法律援助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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