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法院为33名农民工追回“救命钱”

30.03.2015  12:55
  “感谢法院为我们要回了‘救命钱’!”日前,拿到工作了一年的劳动报酬后,在肥城打工的老李激动地向执行法官表示感谢。在肥城市人民法院开展的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中,执行干警坚持把维护群众的切身权益放在首位,加班加点、穷尽手段,成功为 33名农民工追回了72万余元的“救命钱”。

  事情要从一年前说起,肖某等33人是地地道道的农民工,去年以来跟着包工头在肥城市某建筑公司的工地施工。工程完工后,“血汗钱”要不回来,无奈之下他们提起了诉讼。经过该院依法审理,判决该公司偿还农民工工资款共计 9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未履行判决义务,之后农民工们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转到执行局后,正值该院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对农民工工资等涉民生案件重点执行。考虑到农民工们生存艰难,辛苦工作一年挣得的工资可能是维持一家人生计的“救命钱”,执行干警决定对这 33起案件优先执行,千方百计为他们追回劳动报酬。为此,执行干警先后十余次前往建设公司,敦促建设公司与33名农民工所在的分包方进行工程结算。在结算清楚后,又多次协调建设公司尽快支付工程款。但建设公司账款在外,流动资金不足,执行干警未查找到相关财产。后执行干警通过调查,发现该建筑公司近年来为山东某石油化工公司承建了若干项工程,该石油化工公司与建设公司尚有部分工程款未结清。执行人员第一时间对该工程款项进行冻结,并向石油化工公司下达了提取执行款项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迫于执行压力,该石油化工公司将79万余元汇至法院账户。

  在 33名农民工状告建筑公司索要工资的同时,该建筑公司与其他债权人另有几起纠纷在法院,并已进入了执行程序。为保障农民工们就执行到位标的优先受偿,执行人员及时向该院领导请示汇报,并提请审委会讨论研究,决定先行支付33名农民工的工资。最终,农民工们终于领到了期待已久的劳动报酬,个个脸上挂满笑容,对法院工作表示感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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