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优化整合六项社会救助资金提高资金整体使用效益

16.10.2015  18:42

 

为提高社会救助资金统筹能力和整体使用效益,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推进财政资金统筹预算管理改革要求,自2014年起,省财政不断优化转移支付结构,积极推进社会救助资金统筹合并,在去年将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两项救助资金合并为城乡低保资金、实行县级统筹的基础上,2015年进一步加大社会救助资金统筹力度,将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临时救助、城乡医疗救助、流浪乞讨救助、低收入教职人员生活补助等6项社会救助资金,统一合并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经费”,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方式下达至市县,建立县级社会救助资金“蓄水池”,授权县级打破条块限制,根据实际需要统筹使用各项社会救助资金,实现社会救助“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极大提高了基层社会救助资金统筹能力和使用效益,解决了社会救助资金使用分散、条块分割、效益不高的问题。2015年,省财政统筹安排以上6项社会救助资金52.8亿元,已全部按整合后的 “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经费”下达市县。

省财政在加强省级社会救助资金整合力度的同时,要求市县财政部门认真梳理各地自行设立的救助专项资金,加大名目众多、碎片化严重的救助资金整合力度。优化合并功能相同或相似救助资金,防止重复投入;整合零星救助资金,减少分散投入;压减叠加救助资金,避免过度投入;取消“小、散、乱”、效用不明显救助资金,严禁无效投入,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腾出更多资金用于加大困难群众救助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