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重拳整治禁养区畜禽养殖杜绝河流水质污染

08.10.2014  11:19

  为进一步提升水环境质量,确保河流水质稳定达标,蒙阴县全面实施了禁鸭、禁鸡、禁猪“三禁”工程,特别是开展了养鸭大棚集中清理整治工作,彻底消除了大棚养鸭对河流水质的污染隐患。在巩固大棚养鸭清理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又加大工作力度,集中力量继续开展禁养区内402个、177407平方米的养鸡、养猪大棚清理工作。

  详细摸清底子,打牢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基础。把托底子作为全县禁养区畜禽养殖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础,开展更为详细的调查摸底工作,深入到养殖户中进行了解,准确掌握全县禁养区内养鸡、猪大棚的具体位置、面积、个数、建棚时间、养殖户家庭情况、养殖规模、经济收入、成本效益等情况,逐个建立台账,为下一步清理工作提供信息支撑。

  严格执行禁养区内鸡、猪养殖不准转产的制度,确保整治成效。禁养区内的养鸡、养猪大棚全部清理拆除,一律不准转产,在距离河道、主要交通道路200米,距离村庄500米范围的禁养区内一律不准发展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业,坚决杜绝畜禽养殖对河流水质的影响,彻底消除水污染隐患。

  落实措施,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整治工作进度。在前期开展大棚养鸭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坚持机制不变,落实奖补政策,找准突破口,采取得力措施,抓点带面,迅速行动,明确时间要求,制定倒排工期表,实行养鸡、养猪大棚清理拆除销号制,禁养区畜禽养殖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强化督导调度,以督导推动工作开展。坚持以督导倒逼问责的工作机制推进畜禽养殖整治工作,成立了6个督导组,每个督导组对应2个乡镇,督导组成员靠实责任,深入乡镇抓落实,有效推进了工作开展。同时,改进督导方式,高密度进行调度,严格实行五天一调度工作机制,督导情况直接与电视台对接,对禁养区畜禽养殖整治工作排名定次。

  强化舆论宣传,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通过在电视、报纸上开辟专栏、专版等形式,对禁养区养殖大棚清理进行集中宣传报道,重点报道禁养区养鸡、养猪大棚治理的工作时限、任务目标,广泛宣传新做法、新经验、新成效,形成强大的舆论合力。在电视上设立曝光台,以敢于揭短亮丑的工作态度,对工作不主动、拆除效果不明显的进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