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文化市场冬季集中执法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04.02.2016  10:55

各市文广新局、文化市场执法局(支队),省文化市场稽查队:

  为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保障春节、“两会”期间文化市场安全经营,落实全省文化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省文化厅决定开展全省文化市场冬季集中执法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 间

  2016年1月15日至2016年3月15日。

  二、范 围

  全省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及演出活动。重点是全省娱乐场所,县城、乡镇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城乡结合部及农村流动演出市场等。

  三、内 容

  一是查找防范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和演出活动现场安全隐患。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积极协调消防、安全生产等部门开展联合消防演练和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严格依法检查经营场所和活动现场是否有乱接乱拉裸露电线;是否设置了通畅的安全通道及醒目指示标志;消防设备是否齐全、有效,安装位置能否顺利取用;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能否熟练使用灭火器;场所内有无吸烟问题及是否设置禁烟标志;是否堆放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是否制定完整的应急预案等,杜绝安全隐患。

  二是依法开展演出活动现场监管。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对演出活动全程监管,做好对各类应急预案的审核和监督执行,执法人员现场监管必须到位,严防火灾和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发生。加强日常巡查,畅通举报渠道,严厉查处无证演出、非法演出及色情演出活动,确保节日演出市场活跃健康。

  三是依法打击互联网上网服务和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违规行为。要坚决打击接纳未成年人上网、锁闭门窗经营、接纳未成年人通宵上网等性质恶劣的经营行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依法查处未按要求安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系统的违法行为。加强娱乐场所监管,重点检查歌舞娱乐场所曲目库是否擅自更改,游戏游艺娱乐场所是否存在不分区经营、是否存在赌博等违法违规情况。

  四是进一步改善文化市场经营场所营业环境。结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转型升级和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分级分类管理等措施,整治场所经营环境脏乱差,改善服务环境,保护消费者身心健康。

  三、步 骤

  一是宣传动员阶段(2016年1月15日至1月下旬)。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充分做好宣传工作,与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发动媒体宣传和群众监督,使“安全无小事”的观念深入人心。

  二是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1月下旬至2016年2月中旬)。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针对重点整治内容对本辖区内各类经营单位和演出现场加强日常巡查,经营环境恶劣的场所要限期进行整改,存在安全隐患或安全准备不充分的演出活动一律叫停。

  三是督导检查阶段(2016年2月下旬至2016年3月)。

  省文化厅将组织督导组,以暗访形式对全省范围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和演出活动进行检查,核查各地整治行动成效。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全省通报,并责令当地主管部门限期查处、整改。各市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也要组织开展暗访检查工作,从严从重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要 求

  一是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吸取近期国内发生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教训,坚决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领导到位、保障有力、推进有序、监管有效,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是各地要按照省里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集中执法安全整治行动方案,强化属地管理,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分解工作任务,将整治行动工作落实到人。

  三是在整治行动中要严格工作纪律,落实值班制度,确保12318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

  各市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将行动方案于1月31日前报省文化厅备案。每个行动阶段结束时,要将本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报省文化厅。

  联系人:于超英,联系方式:0531-67892977,

  邮箱:[email protected]

  山东省文化厅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