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报:弘扬传统文化 振兴戏曲艺术

28.07.2015  15:31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办发〔2015〕52号)后引发了全国文化系统和广大戏曲工作者的热烈反响,大家纷纷表示这是国家层面出台的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最全面、最具体的政策安排,将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戏曲传承发展发挥重要作用。文化部艺术司特约请部分戏曲理论评论专家、表演艺术家和部分省市文化厅局长撰写文章,对政策出台与贯彻落实进行解读分析。

  

发挥文化中心示范作用 推动戏曲艺术薪火相传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我们要认真领会《政策》精神,站在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充分发挥全国文化中心示范引领作用,研究制定好贯彻落实方案,制定政策,完善机制,搭建平台,抓好落实。

  第一,充分认识振兴戏曲艺术在传承中华文化、维系民族精神中的重要意义。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多次强调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意义,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北京作为全国文化中心,要带头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好经典传统剧目,同时要贴近现代人的欣赏习惯和生活方式,大力推动戏曲艺术创新发展,使之展现新魅力、焕发新光彩。

  第二,全面落实推动戏曲艺术传承发展的责任担当。一是抓政策引导。注重发挥政策引导作用,研究制定各类文艺惠民、戏曲奖励扶持政策10余项。出台《北京市惠民低价票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补贴范围扩大到全市所有营业性剧场;修订完善《北京市舞台艺术创作生产奖励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优秀戏曲剧目的创作和演出进行扶持奖励;制定《北京市文化局舞台艺术展演补贴办法》,对各类院团尤其是戏曲类院团参加舞台艺术展演活动给予资金补贴。二是抓精品创作。近年来,相继推出了昆曲《红楼梦》、河北梆子《北国佳人》等一批优秀原创剧目。为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创作的评剧《母亲》已首演,反响强烈。三是抓平台建设。举办京津冀精品剧目展演、河北梆子巡演、青年京剧演员擂台赛、金秋优秀剧目展演等品牌文化活动,承办全国地方戏展演活动等,形成戏曲展演长效机制。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筹备建立北京市剧目排练中心和剧院运营服务平台,为打磨戏曲艺术精品创造条件。四是抓院团改革。积极落实国家关于推动戏曲院团改革发展的政策规定,把既定的优惠和扶持政策用足用好,形成“一团一策”的长效扶持机制,鼓励院团通过名家工作室、项目制、商业开发等方式进行机制创新。

  第三,以落实《政策》为契机,续写戏曲发展的灿烂篇章。研究制定北京市贯彻落实《政策》的实施意见和有力措施。一是在今年内投入运行北京市剧院运营平台,2015年拟通过零场租或低场租购买各类剧场共100个场次,自2016年起计划每年采购200个场次,所采购场次将主要提供给戏曲演出团体。二是发挥北京市文化艺术基金作用,全程扶持包括戏曲在内的各类舞台艺术创作,助力戏曲艺术生产单位、创作者创作出更多优秀戏曲作品。三是加大基层公益性演出政府购买力度,在“百姓周末大舞台”“周末场演出计划”等公益性演出活动中增加戏曲演出的比重。四是增加戏曲在“民族艺术进校园”活动中的比重,继续鼓励各类戏曲艺术院团深入校园,增加戏曲演出比例,开展校园戏曲普及活动。五是完善戏曲专业人才培养机制。组织实施“名家传戏——戏曲名家收徒传艺”计划,依托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落实好免除戏曲表演(音乐)专业学生学费政策,实施戏曲青年人才培养计划,为培养新一代青年拔尖人才创造良好条件。

  (作者:北京市文化局局长 陈 冬)

 

 

强化政府责任意识 推进戏曲传承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的出台,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戏曲工作的关心重视。江苏省文化厅将认真按照这一政策要求,努力创造戏曲传承发展的良好氛围和全社会关心支持戏曲艺术的生动局面。

  把握戏曲传承发展的原则和方向。一是坚持生态的传承发展。把戏曲传承发展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尊重戏曲传承发展规律,强化各个要素建设,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整体合力。二是坚持科学的传承发展。体现政策的公平性,推进各个戏曲种类共同繁荣发展,保持戏曲的文化多样性,统筹兼顾不同戏曲种类、不同地区发展状况,区分各个戏曲种类的生存状况、传承条件和发展基础,实施不同层次、不同强度、有针对性的保护传承措施。三是坚持艺术的传承发展。突出戏曲作为传统舞台艺术的本体地位,坚持保护、传承、创新相结合,搜集整理戏曲传统剧目,对濒危剧种实施抢救性保护,鼓励传统剧目在扬弃继承的基础上重排并推向市场。四是坚持可持续的传承发展,坚持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注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进一步培育戏曲演出市场,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优惠政策和扶持政策。

  确立戏曲传承发展的思路和措施。一是突出精品剧目创作,实施省舞台艺术精品工程、省艺术创作源头工程和重点投入剧目工程。二是突出优秀人才培养,加强江苏戏曲专业院校建设;鼓励戏曲表演类民间艺人、非遗传承人参与戏曲职业教育,艺术表演团体、戏曲职业院校合作,注重和加强戏曲非遗传承人带徒授艺活动;建立发现、培养、推出戏曲青年人才、创作人才和领军人才的工作机制。三是突出表演团体建设,推动各种所有制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发展,鼓励研究型单位整理重排经典传统剧目和创作打造精品剧目;支持转企改制院团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创新运行机制,给予创作引导资金;鼓励民营戏曲剧团发展,加强民营戏曲剧团行业管理;文化馆站的排练、表演场所,向民营戏曲剧团免费有序开放。四是突出文化惠民活动,把戏曲表演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范围并给予政策倾斜,面向各所有制戏曲艺术表演团体采购演出服务。五是突出演出市场培育,通过政府补贴,平抑演出票价,推动戏曲低票价演出。统筹全省戏曲表演团体和国有演出场馆资源,探索建立全省戏曲演出市场交易平台。

  完善戏曲传承发展的保障机制。一是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强化戏曲传承的主体责任,成立省戏曲传承发展工作领导协调小组,相关部门密切联系、统筹推进。积极推进省市县三级工作体系建设,分级落实、逐级考核。二是制定规划,分步实施。着力开展调研,摸清摸实江苏戏曲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出台《江苏省戏曲传承发展规划(2015-2020年)》。三是出台政策,抓好落实,制定出台关于支持江苏戏曲传承发展的相关意见。四是设立基金,加大扶持。从明年起设立总额为5000万元的江苏艺术基金,从该基金中确定较大比例专门用于戏曲传承发展。采取划定比例、定向扶持的办法,从江苏艺术基金、江苏文化产业引导资金、公共文化服务资金和非遗保护专项资金中拿出一部分用于扶持戏曲传承发展。

  (作者:江苏省文化厅厅长 徐耀新)

 

 

振兴民族戏曲 守望精神家园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为戏曲艺术的传承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保障。无疑对廓清戏曲传承中的思想迷雾,纠正戏曲发展中的错误观念,坚定戏曲艺术传承保护、发展繁荣的信心,促进戏曲艺术的当下振兴和长远发展,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陕西戏曲艺术事业有着光荣历史和优良传统。陕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戏曲艺术的传承保护和繁荣发展工作。改革开放以来,以振兴秦腔为带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工作,排演了一批有影响的经典剧目:《三滴血》、《双锦衣》、《游龟山》等,创作了一批享誉全国的新剧目:《千古一帝》、《郭双印连他乡党》、《西京故事》等,涌现了一批优秀的戏曲编导表演人才,如李梅、李东桥(均为二度梅)等,促进了戏曲艺术的发展。1983年,陕西省政府成立了专门的“振兴秦腔委员会”,设立了“振兴秦腔办公室”。2012年12月陕西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发展繁荣秦腔艺术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大力振兴秦腔艺术,打造“秦腔戏曲”等特色品牌的要求。

  近年来,为了振兴繁荣戏曲艺术,陕西省文化厅实施了一系列展演展示和传承保护活动。2010年,举办了第五届中国秦腔艺术节,呈现了戏迷与名家“十万人同吼秦腔”的壮观景象;2011年,我厅编撰出版了专著《秦腔百年》,对秦腔这一古老剧种百年来的发展历程进行了系统梳理;2012年,举办了首届陕西“文华奖”专业秦腔电视大赛;2013年,与陕西卫视合作开办了《大秦腔戏台》栏目;2014年,举办了“国风秦韵——陕西传统文化(晋京)展演”,演出了陕西小剧种、传承人传统经典折子戏专场、文化新秀折子戏专场;举办了“全国梆子戏高层论坛”;2015年第十个全国文化遗产日,进行了“薪火相传——非遗项目秦腔传承”惠民演出。

  近期,陕西省文化厅根据陕西地方戏曲发展实际,专门制定了《陕西省振兴秦腔艺术规划》并已上报省委、省政府。该规划提出了实施精品战略,扶持剧本创作;建立创新机制,提高音乐水平;完善培训机构,强化人才建设;设立专项资金,促进流派传承;扩大展示平台,创新表现形式;推进普及提高,加强演出交流;优化整合资源,加强传承保护等十大振兴秦腔工程。

  当前,陕西文化正处于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期,“第二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将在9月7日至21日如期举办,明年还将举办“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作为陕西的文化主管部门和戏曲工作者,更应该增强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振奋精神,积极进取,做好各项工作。我相信,有《政策》的明确指引,有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有文化管理部门和广大戏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陕西继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振兴繁荣民族戏曲艺术,建设民族精神家园,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一定能够实现。

  (作者:陕西省文化厅厅长 刘宽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