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文化系统2016年3月份重点工作

01.03.2016  20:45

  “山东文化系统2016年3月份重点工作”已经厅长办公会审议,现予公布。全省文化系统要按照“一个定位、三个提升”的要求,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强化责任,勇于担当,奋发有为,全力抓好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推动各项文化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一、厅机关
 

  1、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切实抓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文化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各处室、各单位)

  2、组织厅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和省委专题会议精神,推动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机关党委、办公室,各处室、各单位)

  3、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确导向,把全省文化阵地建设成为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主阵地、主渠道。(机关党委、办公室,各处室、各单位)

  4、深入全面做好巡视整改各项工作,制订完善加强省直文化系统党的建设和直属文化企事业单位管理的意见,基本完成厅机关党委及单位基层党组织换届有关工作,加强省直文化系统领导班子和党建工作。(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各处室、各单位)

  5、传达贯彻省直宣传文化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精神,继续做好省直文化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排查和防控工作,调度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机关纪委、办公室、财务处,各处室、各单位)

  6、配合省审计厅开展预算执行、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协调组织报送审计资料等。(财务处,各处室)

  7、开展文化精准扶贫调查摸底,对7005个省定贫困村建档立卡,完善《全省文化精准扶贫工作方案》,制定《2016年度文化精准扶贫重点项目责任清单》,全面启动文化精准扶贫工作。(办公室、公共文化处,各业务处室、各单位)

  8、配合国家有关部委对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区烟台市进行实地检查验收,受文化部委托对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项目进行实地检查验收。(公共文化处)

  9、部署开展“2015年度非遗保护十大亮点、十大模范传承人”申报工作。申报2016年度国家、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10、制定《“十三五”时期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十三五”时期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重大研究课题指南》。(文化科技与法规处)

  11、筹备举办美术创作人才培训班、组织舞台艺术重点选题2016年度创作作品申报评审工作。(艺术处)

  12、加快修订《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会签后上报省政府。(公共文化处)

  13、召开山东省尼山书院国学公开课备课会,研究安排第二系列专题讲座。(公共文化处)

  14、进一步提升完善《第四届中国非遗博览会总体方案》。公布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15、做好《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并举办宣传周活动。(市场处)

  16、总结验收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新版监管软件安装工作。(市场处)

  17、召开全省文化产业工作会议暨文化产业政策理论培训班。(文化产业处)

  18、组织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文化科技与法规处)

  19、组团赴台,推动我省优秀文化精品项目、各类文化机构入岛开展交流合作,与台湾文化机构建立联系,搭建鲁台文化交流平台。(对外文化联络处)

  20、筹备“2016新加坡·中国山东文化年”和“2016韩国·中国山东文化周”活动。(对外文化联络处)

  21、组织做好省直文化单位2015年度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述职述德述廉工作和2015年度试用期满干部试用期满考核。(人事处)

  22、组织进行山东省话剧院竞争性差额选拔副院长工作。(人事处)

  23、批复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2015年度的企业决算、撰写分析报告,以及网上审核二级单位用款计划。联合省财政厅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公共数字文化等中央补助资金。(财务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公共文化处)

  24、联合省财政厅制订文化艺术宣传推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务处、办公室)

  25、举办全省文化统计质量控制培训班,汇总审核全省文化统计数据。(财务处)

  26、完成国有资产年报和产权登记变更,以及山东画院创作基地立项等工作。(财务处)

  27、组织召开老干部党支部会议,研究今年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召开老干部党员大会,进行老干部党支部换届选举。(离退休干部处)

  28、策划筹备省直文化系统离退休干部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和长征胜利80周年书画摄影展活动。(离退休干部处)
 

  二、厅直属各单位
 

  1、做好2015年财务决算、资产清查、政府购买演出服务等工作。(山东演艺集团)

  2、做好演艺集团领导班子和成员述职述廉、2015年度考核工作。(山东演艺集团)

  3、组织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话剧《孔子》开展巡演工作。(山东省话剧院)

  4、举办“2015·山东画院年展”。 (山东画院)

  5、组织画院画家赴青州农民画院进行文化下乡辅导活动。(山东画院)

  6、开展两会期间文化市场专项检查,为两会营造健康和谐的文化市场经营环境。(省文化市场稽查队)

  7、继续推进全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计算机经营管理系统软件升级安装调试验收。(省文化市场稽查队)

  8、开展“到金乡听戏”—金乡县贯彻《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媒体行活动。(省艺术研究院)

  9、做好山东省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导解读工作。(省艺术研究院)

  10、为2016年出品话剧进行剧本创作。(省戏剧创作室)

  11、做好台湾长流美术馆海外华人当代名家邀请展、齐鲁三师--山东美术馆馆藏杨元武、单应桂、徐金堤美术作品黑龙江巡展准备工作。(山东美术馆)

  12、山东美术馆新网站正式启用。(山东美术馆)

  13、召开2016年全省公共图书馆馆长联席会。(省图书馆)

  14、组织开展“奎虚图书奖——我最喜爱的鲁版书”投票评选,并整理入围的推荐书目名单。(省图书馆)

  15、召开全省文化馆长年会。(省文化馆)

  16、组织成立山东省文化馆书画院。(省文化馆)

  17、筹备《兖州兴隆寺塔文物展》。(山东博物馆)

  18、做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山东博物馆)

  19、筹备将在黑龙江博物馆举办的“石上史诗-山东古代石刻拓片展”。(省石刻馆)

  20、完成山东平邑地区石刻考古调查总结报告。(省石刻馆)

  21、做好枣庄庄里水库、济青高速铁路建设工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省考古所)

  22、继续做好考古修复工厂的建设工作。(省考古所)

  23、组织开展公益性艺术培训调查摸底。(省艺术服务中心)

  24、组织好学校领导班子和成员述职述廉、2015年度考核工作。(省文化艺术学校)
 

  三、各市文广新局
 

  1、开展济南市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济南市文广新局)

  2、筹备第四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济南市文广新局)

  3、组织实施首届创客王中王国际文化创客大赛。(青岛市文广新局)

  4、打造大型历史舞剧《法显》。(青岛市文广新局)

  5、做好文化部振兴传统工艺实地调研的准备工作。(淄博市文广新局)

  6、出台直属文化单位考核办法。(淄博市文广新局)

  7、召开全市文化工作会议,传达文化部、省文化厅工作会议精神,部署2016年文化工作任务。(枣庄市文广新局)

  8、安排部署枣庄市首届群众文化艺术节相关工作,积极做好2016年度山东省舞台艺术重点选题创作作品推荐申报工作。(枣庄市文广新局)

  9、继续开展冬春文化惠民季、首个非物质文化遗产月系列活动。(枣庄市文广新局)

  10、印发《东营市乡村剧场建设实施方案》、《东营市群众文化广场建设实施方案》,启动2016年全市民生实事(建设100个乡村剧场、100个群众文化广场)建设工作。(东营市文广新局)

  11、组织市和县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办公室有关人员赴江浙沪地区考察交流,学习先进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经验。(东营市文广新局)

  12、全力做好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迎检准备工作。(烟台市文广新局)

  13、迎接文化部来潍坊考察调研潍水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情况。(潍坊市文广新局)

  14、开展《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宣传周活动。(潍坊市文广新局)

  15、启动实施“文化产业十大工程”,搭建文化产业融资、担保、创意“三大平台”。(济宁市文广新局)

  16、与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办公室等部门联合出台《儒学民间普及推广人才支持计划实施细则》,组织济宁市文化系统重点课题申报。(济宁市文广新局)

  17、举办济宁市群众文艺创作培训班;开展2016年全市“千场大戏进农村”惠民演出;做好国家艺术基金申报工作。(济宁市文广新局)

  18、开展全市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泰安市文广新局)

  19、组织外出参观学习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泰安市文广新局)

  20、研究出台《威海市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优秀传统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六进”活动。(威海市文广新局)

  21、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调研,研究相关标准化政策。(威海市文广新局)

  22、举办“青春在文化产业中绽放”首期威海市文化创意产业沙龙。(威海市文广新局)

  23、筹备召开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作会议。(日照市文广新局)

  24、筹备迎接市人大对全市文化产业发展情况调研。(日照市文广新局)

  25、对莱芜市已列入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所在保护单位进行项目传承与发展的调研。(莱芜市文广新局)

  26、组织召开专家研讨会,做好省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初选入围作品莱芜梆子《天唱》、《梅花炒鸡浆豆腐》的加工提升工作。(莱芜市文广新局)

  27、推进嬴秦文化产业园的调研、宣传、招商工作。(莱芜市文广新局)

  28、启动文化精准扶贫“点亮工程”。(临沂市文广新局)

  29、做好《沂蒙组歌》创作采风工作。(临沂市文广新局)

  30、建立乡镇、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台账,实行每月一调度;举办全市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培训班。(德州市文广新局)

  31、继续组织《德州市主城区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德州市文广新局)

  32、做好文化惠民演出、行业扶贫、文化活动室建设工作。(聊城市文广新局)

  33、召开全市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培训会议,部署全市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滨州市文广新局)

  34、评选菏泽市第四批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建立2016年菏泽市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库,筹备成立菏泽市创意文化产业协会。(菏泽市文广新局)

  35、组织开展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评审,启动编纂《菏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精粹》。(菏泽市文广新局)
 

  四、各市文化市场执法局
 

  1、组织开展“两会”期间文化市场和“扫黄打非”专项治理行动。(济南市文化市场执法局)

  2、做好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系统验收工作。(济南市文化市场执法局)

  3、做好第三届青少年创意大赛相关工作。(青岛市文化市场执法局)

  4、印发《2016扫黄打非工作要点》。(青岛市文化市场执法局)

  5、组织召开2016年全市文化市场执法工作会议。(淄博市文化市场执法局)

  6、组织全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集中巡查行动。(淄博市文化市场执法局)

  7、继续开展全市文化市场冬季集中执法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东营市文化市场执法局)

  8、做好全市文化市场随机抽查准备工作。(东营市文化市场执法局)

  9、加强“两会”期间文化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潍坊市文化市场执法局)

  10、 召开全市文化执法工作会议,总结2015年全市文化执法工作,安排部署2016年工作任务。(济宁市文化市场执法局)

  11、开展农村演出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打击庙会、农贸会非法演出活动。(济宁市文化市场执法局)

  12、召开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印制发放《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十条规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威海市文化市场执法局)

  13、开展2016年度娱乐场所、文艺表演团体延续换证工作。(临沂市文化市场执法局)

  14、完成临沂市财税综合涉税信息管理平台文化经营单位信息采集工作。(临沂市文化市场执法局)

  15、开展3.18文化市场法制宣传活动。(德州市文化市场执法局)

  16、制定《“绿色网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绿色网吧创建活动。(滨州市文化市场执法局)

  17、组织开展全市文化市场案件办理暨案卷制作情况检查。(滨州市文化市场执法局)

  18、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菏泽市文化市场执法局)

  19、召开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会议。(菏泽市文化市场执法局)


链接:

山东文化系统2016年2月份重点工作
山东文化系统2016年1月份重点工作

山东文化系统2015年12月份重点工作
山东文化系统2015年11月份重点工作
山东文化系统2015年10月份重点工作
山东文化系统2015年9月份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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