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五项措施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建设 延续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文脉

11.10.2014  16:52

菏泽地处中原文化圈、齐鲁文化圈和黄河文化带“两圈一带”交界处,境内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十分丰厚。菏泽市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加强管理、合理利用”的原则,整合资源,多措并举,不断加大各类文化遗产资源的保护利用和传承发展力度,充分发挥文化遗产资源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作用。

一、全面启动“尼山书院”和“乡村儒学”工程。 根据省文化厅统一部署,菏泽市依托各级公共文化机构,以加强孔子与儒家思想研究与传播为重点,按照“图书馆+书院”模式,将现代公共图书馆和传统书院有机结合起来,在市图书馆和牡丹区图书馆启动了“尼山书院”建设;同时,选择牡丹区马岭岗镇穆李村、开发区岳程办事处许楼社区开展乡村儒学讲堂试点活动,引导支持有关儒学专家、知识分子到乡村开设讲堂,推广儒学,教化群众。截止目前,市图书馆以“曹州大讲堂”、“尼山书院国学讲堂”为平台,联合有关部门先后组织举办了《弘扬传统文化、做有道德的人》、《民间艺术美在民间》、《菏泽曲艺与琴筝清曲》、《儒学经典以孝为先》、《收藏:永远的财富》等传统文化专题讲座50余个,有力地推动了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二、建立健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平台体系。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目前,菏泽市共建立各类传习所、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40多处,其中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示范保护基地1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1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示范基地2处,山东省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馆1处;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分别有31项、77项、140项、404项,国家级、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分别有12名、51名、207名,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别有6处、52处、60处、243处。

三、推进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传承。 组织申报的曹州文化生态实验区入选第二批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并被省文化厅列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重点推荐项目。年初,菏泽市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全面启动了《曹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方案》的编制工作,计划年底前完成该方案的编制。委托山东大学文化遗产研究院,正式启动《菏泽市堌堆遗址考古研究暨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以此为契机,全面加强对菏泽市丰厚的堌堆遗址资源的整体性保护。委托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编制《定陶汉墓(王陵)M2的总体保护方案》,国家文物局已通过保护方案。委托郑州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安邱堌堆遗址保护纲要》,目前《安邱堌堆遗址保护展示工程方案》通过国家文物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委托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编制了《定陶汉墓(王陵)保护规划》,目前《定陶汉墓(王陵)M2的总体保护方案》已通过国家文物局立项。启动了“乡村记忆工程”,全市共普查传统文化村落6处、乡村记忆博物馆3处、传统民居28处,鲁西南民俗博物馆入选山东省“乡村记忆工程”24个试点单位。

四、加强非遗剧(曲)种保护传承。 以国有文艺院团改革为契机,先后组建了市地方戏曲传承研究院和县区地方戏传承中心等非遗剧种保护传承机构,市地方戏曲传承研究院等4个单位入选省级地方戏曲保护示范基地,市地方戏曲传承研究院还被确立为国家公共文化政策研究实验基地。与省艺术研究院共同推进濒危非遗剧种“依团代传”保护新模式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推广,合作的首个成果——大弦子戏优秀保留剧目《两架山》先后在菏泽大剧院、济南百花剧院进行汇报演出。市文广新局与菏泽学院联合,加强山东琴书、莺歌柳书等非遗曲种的保护传承,并积极推进戏曲进校园活动。

五、积极鼓励扶持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收徒传艺活动。 与全市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签订目标责任书,积极鼓励扶持他们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收徒传艺活动,不断强化非遗保护传承人才队伍建设。据不完全统计,截止目前,全市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共收徒传艺4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