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文化馆第四批国家"一级文化馆"复查验收

24.05.2016  00:23
  本报讯(记者 刘九省 通讯员 马树晓) 5月18日,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公示结束,莒县文化馆顺利通过文化部第四批国家“一级文化馆”评估验收。本次评估定级最终确定上榜的全国上等级文化馆共计2550个,其中,一级文化馆1152个,二级文化馆675个,三级文化馆723个。其中,山东省通过评估验收的国家“一级文化馆”105个,莒县文化馆位列77名。

  记者了解到,全国文化部评估定级工作从2004年开始,每四年进行一次,内容包括:办馆条件、队伍建设、公共服务、行政管理、提高指标五大项。莒县文化馆自2008年被文化部评定为国家“一级文化馆”以来,连续三届顺利通过文化部评估验收,保持住了国家“一级文化馆”荣誉称号。

  近年来,莒县县委县政府在经济繁荣发展的同时,不断加强文化建设,确保公共文化的财政投入,使莒县文化馆场馆设施、软件配套逐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逐年提升,莒县文化馆在县文体广电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开展文化艺术宣传辅导、业余文艺创作,精心组织大型文艺演出活动,积极开展“送戏下乡”、“文化下乡”、“全县民间艺术展演”、“全县庄户剧团业务技能比赛”、“广场舞大赛”等文化品牌活动,为全县城乡群众文化活动的繁荣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今后的工作中,莒县文艺工作者将以饱满的热情,凝心聚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建设富强美丽幸福新莒县做出更大的贡献。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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