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文化厅日前出台意见,鼓励文艺工作者深入基层采风创作

21.06.2015  21:10

  山东省文化厅日前出台《关于鼓励文艺工作者深入基层采风创作的工作意见》,意见提出的工作任务包括两项:建立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基地和组织开展深入生活采风创作活动。意见指出,各级文艺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和专业特点,在全省范围内选取革命老区、重大建设工程一线、厂矿企业、农村示范区、社区、部队、学校等基层单位,作为文艺单位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基地。深入生活基地要有深厚的文化底蕴,有值得深入挖掘的素材,基地建设和文艺创作要能够互相促进、形成互动。意见要求,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和文艺单位要把深入生活采风创作作为文艺工作者的“必修课”,纳入日常业务工作。每年要有深入生活采风创作的工作计划,要有具体推进措施。要将采风活动与重点选题创作相结合,组织创作人员带着选题和创作任务进行定向采风,通过实地人物采访、蹲点生活等方式,与基层群众打成一片,积累真实感人的创作素材,激发创作灵感,为文艺作品创作打下扎实基础。
 

  链接: 关于印发《关于鼓励文艺工作者深入基层采风创作的工作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