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森林抚育规程》颁布实施

31.08.2015  00:26

8月24日,从国家林业局获悉,历时2年多、新修订的国家标准《森林抚育规程》,已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批准颁布实施,这将是科学开展森林抚育、规范森林经营行为、评价抚育质量的重要技术依据。

 

该新规程由国家林业局组织专家团队,在广泛深入调研、总结各地森林抚育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吸纳国际森林经营先进理念和森林抚育理论与技术,结合我国森林资源现状和特点进行的全面修订。重点是针对我国中幼龄林结构复杂、类型多样,过疏、过密、过纯林分同时存在的特点,根据实际需要拓展的抚育方式和技术措施。

 

尤其是,为确保森林抚育质量和效果,新规程特别增加了质量控制一章,明确提出了保留郁闭度、保留木胸径、保留目的树种比例等抚育质量控制指标要求,增强了可操作性和可控性,从而规避了不合理抚育措施,对现有林造成的负面影响甚至破坏。同时,还为各地结合实际科学开展森林抚育预留了空间。

 

国家林业局强调,各地制定的实施细则必须通过专家充分论证,报其审查同意后发布执行并备案,届时将作为森林抚育检查验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