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加快推进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建设

19.06.2015  11:36

2010年,新泰市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今年2月份,又被国家林业局确定为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市委市政府抢抓这一机遇,积极探索以民营林场建设、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公益林经营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配套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全市有林地面积达到113.8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9%,林业总产值达到74亿元。

 

一是着力在探索开展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离”上求突破。 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长久不变的基础上,将集体林地经营权从原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中独立出来,明晰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形成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离”格局,探索推广了大户承包引领式、招商引资助推式、合作协会促动式、特色果品拉动式、一三产业互动式“五种”造林模式,引导集体林地规范有序流转,吸引社会资本6.5亿元入驻林业,培育民营林场52家、林业专业合作社305家。

 

二是着力在建立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上求突破。 专门成立了新泰市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建立了21个乡镇街道林权流转服务窗口,为全市林权流转交易提供产权鉴证、政策咨询、组织交易、产权变更等系列化服务,全市共流转土地26.7万亩,发展优质林果20万亩,探索开展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35宗、林权抵押贷款1.6亿元、政策性森林保险5.5万亩,开展电子网络销售和科技培训服务,成立了杞农云商电子商务公司,线上销售樱桃等果品40万公斤。

 

三是着力在建立公益林管理经营机制上求突破。 针对全市生态公益林面积大、管护任务重的实际,探索实行“网格化管理、职业化护林”的公益林管护模式,坚持“打破村界,合理布防,公开招聘,持证上岗,承包管理,严格考核”的原则,以乡镇为单位,将辖区内的公益林全部承包给个人管理,由乡镇政府与承包人签订公益林管护协议,建立护林员考勤、定时打更等巡山护林制度,在护林防火和制止私采滥伐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同时,合理利用公益林资源发展林游、林药、林禽等林下经济21万亩。

 

今后,按照年度计划,规范稳妥推进,力争在2017年底全市民营林场达到80家,林业专业合作社达到350家,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公益林管理经营机制,形成一套能够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集体林业综合改革经验,为推进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建设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