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柳”案持续发酵 方方:没有什么可后悔的

15.03.2015  16:44

    13日上午,诗人柳忠秧诉作家方方侵害名誉权一案,在广州越秀区法院首次开庭,引发全国舆论关注。14日,该事件继续发酵,涉案双方也各自发声,表达各自观点。先是方方发布了一条长微博《我为什么要批评柳忠秧》,详细描述自己当初发微博质疑的缘由细节及依据。随后,柳忠秧给予回应,发出“四问方方”,回驳方方。

  对于方方这条最新原创的长微博内容,柳忠秧14日下午也给华西都市报记者发来他的回应:“四问方方”。他主要从四个方面发出他对方方的质问。他的问题有:方方经常参加鲁奖、茅奖等全国各类奖项的评选并获奖无数。现请媒体、网友们搜索下,方方每次参评前的研讨会、售书会等各种名目的活动是花谁的钱?请的哪些人(其中又有哪些是评委)?”“方方老纠缠说柳忠秧开研讨会是为了跑奖,这在法律上没有任何逻辑关联。现在问题来了,方方您一天几顿饭在哪吃的?”   14日凌晨,方方再次在自己微博上上传她关于此事的具体细节。 她表示,事情发展至此,已经“不在意料之中。但也没什么可后悔的。我自己面对就行了。”   方方在微博上的公开言论,涉及到一些评委,因此不少读者也能预测到,方方的直率难免会得罪人。对此,她坦承,“这回是得罪人了。”   方方称,她觉得长微博有些冒失,所以,她还给有可能是评委的教授们发了短信,表示歉意。“我说如有误伤,请他们包涵。有几个教授给我回了短信,其中有评委也有不是评委的。有人没生气,但也有真生气了的。”   方方还重申:“我没有说柳忠秧‘跑奖’。我用词很准确,我说的是他在评奖前‘到处活动’。他在评奖前四个月内,举办过四次作品研讨会。常识告诉我们,这显然是非常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