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首聘150名旅游饭店义务监督员 助力饭店业服务质量提升

02.07.2018  17:24
  本报济南讯 为助力山东精品旅游发展,建立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提升旅游饭店业服务质量,6月25日,由省旅游发展委主办、省旅游饭店协会承办的山东省旅游饭店服务质量社会化监督活动启动仪式及培训班在济南举行。会上,我省首聘的150名旅游饭店义务监督员正式受聘上岗。

  据了解,按照相关规定,山东旅游饭店服务质量义务监督员由来自大专院校、各市旅游饭店协会和企业、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经过网上报名、各市推荐、简历筛选、专家评审等四个环节,从近300名报名者中确定。

  按照《山东省旅游饭店服务质量义务监督员职责和工作办法(试行)》规定,义务监督员主要履行以下监督职责:监督旅游饭店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主要包括已取得旅游服务质量标准等级的饭店企业是否按照标准等级提供服务,是否存在虚假标注和宣传标准等级的问题,提供的服务和商品是否健康、安全、卫生,商品和服务是否明码标价、质次价高、假冒伪劣,旅游饭店从业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等情况,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旅游服务标准的问题。对规范旅游饭店市场秩序、提高旅游饭店服务质量、改进旅游饭店服务流程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旅游饭店消费者依法合理维权,或反映社会公众理性诉求等。

  中国旅游饭店协会副会长、山东省旅游饭店协会会长何庄龙介绍,协会下一步将认真做好旅游饭店服务质量社会化监督活动的各项组织工作,特别是认真搞好义务监督员工作的培训机制、评估机制、激励机制,明确义务监督员的监督范围和内容,及时收集监督员反馈的问题和建议,并会同有关饭店及时做好整改工作。

  转自:大众网

   [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