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9月1日前处理违章暂无变化

28.02.2018  10:53

2月27日上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就网传“3·1实施销分新规”发布紧急通告:9月1日前,济南处理交通违法方式、流程和条件暂无变化,驾驶人仍可通过各大队窗口、济南交警微信、“泉城行+”APP、交通违法自助处理终端、“交管12123”平台等多种方式处理交通违法。

26日起,受到网上关于3月1日起用他人驾驶证销分将变困难等信息的影响,济南各车管服务大厅出现了扎堆销分的情况。27日上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紧急通告称,通过“交管 12123”APP自助备案、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是对窗口办理相关业务的补充,不会对窗口办理产生影响,大家不用急于扎堆处理。9月1日前,济南处理交通违法方式、流程和条件暂无变化。同时,通告指出,涉及交通管理新规、新举措等,@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微博、微信会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希望广大市民及时关注,切勿被网络不实信息误导。

销分新规”到底指的是什么?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布的信息,经过对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升级,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新增这一功能后,驾驶人既可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也可通过“交管12123”足不出户自助处理。只是在借助自助设备办理业务前,需驾驶人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者通过“交管 12123”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备案后,便可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这将进一步方便群众网上处理交通违法,同时有效防范“黄牛”非法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