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济南市全面实施“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

08.09.2016  21:18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和工商总局等五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济南市工商局积极争取政府支持,超前谋划,协同配合,确保改革提前稳步有序推进。

7月18日,市政府召开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推进工作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在认真总结“三证合一”登记改革工作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五证合一”登记改革的具体措施和任务分工,确定于2016年9月1日起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8月22日,市工商局、发改委、人社局、统计局、法制办联合下发《关于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要求做好“五证合一”改革的过度衔接,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协同机制。市工商局围绕“五证合一”改革一站式受理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窗口工作流程,加强业务知识更新培训,调整充实一线人员。同时,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制定了宣传工作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五证合一”改革的政策解读、咨询答复。市局信息中心进一步完善了登记平台端口设置,确保人社、统计部门及时导入数据,实现登记模式的有效衔接。

9月1日,全市首张“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在高新区颁出。当天,全市共颁发“五证合一”营业执照439个,其中新登记企业214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