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日照原统战部长庭审翻供不认罪 将从重处罚
被控一次索贿1000万,山东日照原统战部长庭审翻供不认罪
澎湃新闻记者 周超
庭审现场。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获悉,11月11日,由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山东省日照市委常委、统战部长万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在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起诉书称,2000年至2013年,万同利用担任日照市副市长、日照市委常委、统战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土地开发、减免土地出让滞纳金、资金协调、职务晋升等方面为11人或单位谋取利益,本人或通过其妻刘某(另案处理)、其子万某某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上述人员或单位给予的人民币、港币、轿车、金条、金钥匙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547.767977万元。2012年2月至2013年9月,万同利用担任日照市副市长、市委常委、统战部长职务上的便利,指使下级政府免除了某房地产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出让滞纳金4787.945344万元,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山东省检察院官方微信发布消息称,万同收受贿赂的时间自2003年持续至2013年,长达10年的时间,13次收受11个单位或个人财物,收受财物类型五花八门,少的有价值5000余元的金钥匙,多的一次索要1000万元。
起诉书称,万同收受的贿赂,除了一笔系收受个人5万元之外,其他全部来自企业或企业负责人,收受企业贿赂占其全部受贿数额的99.8%。其受贿犯罪涉及土地开发、减免土地出让滞纳金、办理钢材进口专营权、承揽工程、资金协调、工作调动、职务晋升等多个领域。
万同的妻儿亦被指控参与其中。
在检察机关指控的13次受贿犯罪事实中,万同之妻刘某参与的共同受贿事实有5次,数额达2000多万元,占万同受贿总额的96.7%。特别是向某房地产公司索要的三笔贿赂款,就是万妻亲自索要,具体操办。另外,万同还通过其儿子收受一辆轿车。目前,万同妻子已另案处理。
山东省检察院消息称,庭审时公诉人指出,万同在省纪委调查阶段和检察机关侦查阶段,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主动交代办案部门不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但是在庭审中,万同面对公诉人出示的大量证据却翻供,拒不认罪,表明其没有真正认罪悔罪,仍妄图逃避法律制裁,依法应予以严惩,建议对其从重处罚。
庭审持续两天,在11月12日下午结束,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
万同在法庭受审。
万同简历
万同,男,1956 年12月生,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大学学历,1978年12月参加工作。
曾任共青团日照县委副书记,日照市(县级)外经委副主任、日照市外经委对外业务科科长,日照市出口加工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日照经济开发区管委副主任,日照市岚山开发区筹委会副主任、岚山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日照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日照市长助理、市政府党组成员兼西藏日喀则地区行署常务副秘书长、专员助理、经贸委党组书记、行署副专员,日照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日照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等职。
曾任日照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山东省第十一届政协委员。
2014年5月,万同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综合人民网、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消息)